正峰不發股利延遲公告 處3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表示,正峰(1538)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相關規定,惟正峰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上述相關規定,故處以違約金3萬元,並函知正峰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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