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林展暉】和平協議真能保障兩岸和平?

作者為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兩岸組博士生

圖片來源:民視
圖片來源:民視

近日內,國民黨黨主席吳敦義提出與中國大陸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引起熱烈討論,但究竟現階段台灣與中國大陸簽訂政治性協議的效果為何?中國又怎麼看待兩岸平和協議?最重要的是和平協議能不能保障台灣安全,筆者提出三點看法:

首先,關於和平協議的效力問題?國民黨一向熱衷與對岸簽署各項協議,在馬英九主政的八年間,兩岸一共簽署28項事務性協議,包括經濟、海關合作、農產品檢疫、食品安全、海運、空運..等等,但問題是在兩岸政治權力不對等的前提下,各種協議的適用雙方沒有協商討論的空間,中國對協議有片面解釋權,讓一切合作與否都是中國說的算,使得兩岸協議成為形式上的合作備忘錄。

從近期非洲豬瘟議題,在海關與檢疫、防疫雙方可以合作的協議包括《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等,但隨著蔡英文政府上任後,兩岸關係不若以往熱絡,中國國台辦隨即在2018年底表明兩岸協議不適用非洲豬瘟。換言之,兩岸協議的適用主導權掌握在中國大陸手中,兩岸即使簽署和平協議,也可能因為兩岸關係的變動,無法保證台灣安全。

其次,臺灣現階段是否需要和平協議?兩岸和平協議對於國民黨而言有其歷史意義,起因於國民黨在中國大陸境內曾與共產黨發生過三次內戰,並在第三次(1945年-1949年)國民政府退居臺灣,而共產黨在大陸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後暫時休戰,現狀上兩岸間仍維持停火不停戰的狀態。英國廣播公司BBC曾分析停火不停戰的六個案例,其中最著名的案例是,西元前264年-前146年間,古羅馬帝國與迦太基帝國發生過三次戰爭,雙方在2100年間沒有簽訂任何停戰或和平協定,卻也未再發生任何衝突,直到西元1985年,義大利羅馬市與迦太基市才象徵性的簽署和平友好協定。反觀歷史上,兩國簽署和平條約後又發生大規模戰爭衝突的案例不勝枚舉,由此可見,和平協議的簽署並非兩岸和平最關鍵要素。

最後,中國是否願意簽署和平協議?對中國而言,早在2007年,胡錦濤擔任中共總書記時即呼籲,兩岸應該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促進兩岸談和平協議。對中國而言,一個中國框架下的和平協議是中國所追求的目標。中國2005年頒布的《反分裂國家法》第一條即表明,「為了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對中國而言,「兩岸和平協議」不僅是國內法,也是《反分裂國家法》的子法,甚至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施行細則。對台灣而言,陷入一中框架下的政治協議,成為名副其實的統一協議、投降協議。

總結來說,兩岸和平不在於臺灣與中國簽訂的任何紙本文件,而在於臺灣繼續堅守民主發展,與中國推動民主化的進程和尊重人權的普世價值,才是兩岸真正走向和平共榮、互利互惠的關鍵基石。

______________

【Yahoo論壇】係網友、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文章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 >>> 投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