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啟核四」公投是什麼?正反方怎麼說?公投第17案懶人包一次看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投票,包括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珍愛藻礁等四案,原訂8月28日投票,受疫情三級警戒影響,延至12月18日投票。其中由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發起的「重啟核四公投」,提案內容為何?正反方有哪些意見呢?
重啟核四公投是什麼?
2019年3月4日,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同年12月13日,連署達成公民投票法第12條規定之門檻28萬1745人,經戶政查對及中選會審議後,成為第17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重啟核四公投的由來?
其實,重啟核四公投提案,是2018年3月29日第16案「以核養綠」公投提案主文的一部分。當時因中選會認為該提案,有違反一案一事項等疑慮,發函要求更正,最終修正為「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第16案公投於2018年11月24日舉行,共有1083萬2735人參與投票,同意得票數為589萬5560票,占54.42%;不同意得票數則為401萬4215票,占37.05%,公投通過。鑑於政府持續貫徹2025非核家園政策,因此2019年3月4日,擁核的黃士修再推「重啟核四」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重啟核四公投提案原因?
黃士修等人在提案主文中,提出六大主張:
以核養綠公投獲得多數民意支持,總統蔡英文卻一意孤行
許多貢寮當地居民支持重啟核四,期盼當地繁榮發展
核廢料是假問題
核四重啟不需六年,兩年即可放燃料發電,三年內做完熱測試即可商轉
推翻核四活動斷層的說法,直指最近的活動斷層是遠在35公里的山腳斷層
反核團體「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估算後,認證核四便宜
支持觀點:低碳且能穩定供電 美國將核能列為綠能之一
同意重啟核四方認為,核電具備低碳與穩定供電等優點,除了對空氣污染有正向幫助之外,台灣缺電也是事實,因此是否採用核電,應由全民決定。他們提出,美國能源部明文定義,綠能包含核能與再生能源;而歐盟綠色政綱,亦把核能與再生能源,均列入2050碳中和手段,顯見多國能源政策趨勢為再生能源與核能併用。
反對觀點:台灣承受不起核災
除了核廢料處置問題之外,反對重啟核四方最擔心的是核災風險。他們認為,任何電力系統都有人為疏失、天災意外的可能,一旦核電廠發生事故,輕則造成數日停機,重則可能帶來不可挽回的巨大代價,而這樣的代價是台灣無法承受的。
公投案怎樣才會通過?
按公民投票法第29條規定,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根據中選會造冊統計,本次通過門檻為495萬6367張同意票。若最終公投案未能通過,二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
公投通過了會怎麼樣?
依照公投法第30條,選舉委員會應在投票完畢七日內公告公投結果,通過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投內容之必要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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