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工作權益懶人包:懷孕可以調職不減薪嗎?能請哪些假?懷孕被資遣該怎麼辦?
為保障孕婦工作權益,不只勞基法,性別工作平等法也有提供孕婦相關保障。你知道懷孕期間可以向老闆申請調職不減薪嗎?除了產假還有哪些假可以請?被公司刁難時又該如何保障自身工作權益?Yahoo奇摩新聞帶你一次了解!
求職時被問是否懷孕違法嗎?
就業服務法第5條指出,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時,不得因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之前工會會員身分,以及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的事項,予以歧視;也不能要求面試者提供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例如目前有幾個小孩、現在是否懷孕。違者按就業服務法第65條,最高開罰新台幣150萬元,並會公布負責人姓名。
懷孕被要求離職、留職停薪或資遣違法嗎?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寫明,雇主不能因為女性勞工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要求女性勞工離職、留職停薪,也不得以此為解僱理由。違者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8-1條,處新台幣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會公布負責人姓名,限期未改善者還會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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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調職減薪違法嗎?
根據勞基法第51條,女性勞工懷孕期間,若想申請公司裡比較輕易的工作,雇主不行拒絕,也不能減少女性勞工的工資。違者可按勞基法第78條,處新台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
記者實際致電勞動部後,專員並補充,懷孕勞工的工作內容及薪資若有調整,須經勞雇雙方協商並達成共識,才能更改勞動契約,雇主不可以擅自調職、減薪。換句話說,倘若老闆要求懷孕勞工換工作,即便新工作相對輕鬆、薪水也沒有變少,只要懷孕勞工不同意,老闆就不能強迫更換。
懷孕被老闆說工作表現不佳趁機減薪違法嗎?
如果女性勞工覺得懷孕時老闆差別待遇,甚至趁機減薪、扣考績,因而打算進入救濟程序;按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1條,雇主必須主動證明,不是因為勞工懷孕的關係才扣薪或打低考績。
勞動契約事先約定懷孕應離職違法嗎?
不論勞動契約、團體契約,抑或工作規則,都不能要求女性勞工遵守懷孕後離職、留職停薪或解僱的約定,就算女性勞工簽署,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第2、3項,法律上都視為無效,還會對雇主處新台幣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懷孕可以請哪些假?
產檢假(孕婦):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懷孕勞工享有7天產檢假,期間薪資照給。
陪產檢及陪產假(配偶):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懷孕勞工的配偶共可請7天陪產檢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懷孕被老闆刁難該怎麼辦?
向公司內部、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協調:懷孕受僱者可依雇主建立的申訴管道,協調職場上相關勞資爭議。要是發現雇主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至20條,亦可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
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訴:雇主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至11、13、21、36條,懷孕受僱者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後,對地方主管機關所為處分仍有異議時,可在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申請審議、提起訴願。
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懷孕受僱者也可主張因職場性別歧視,導致精神、財產或名譽上的損害,向民事法院提起訴訟。依照民法第184、197條,當受僱者知道權益受損,可在兩年內要求雇主負起民事賠償責任。
實習記者:吳桂芳
核稿編輯:廖梓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