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小林紅麴案 消保協會求償1.68億

台灣消保協會祕書長蔡明哲(右)和律師吳啟源(左)27日在台北地院外舉行記者會,將為日本小林紅麴案55名受害民眾,提起團體訴訟求償1.68億元。(趙雙傑攝)
台灣消保協會祕書長蔡明哲(右)和律師吳啟源(左)27日在台北地院外舉行記者會,將為日本小林紅麴案55名受害民眾,提起團體訴訟求償1.68億元。(趙雙傑攝)

日本小林製藥紅麴原料今年初爆發嚴重食安危機,台灣也有消費者吃下肚疑似出現腎功能異常等狀況,林姓消費者擔心造成腎臟功能損害,和其他54名民眾,27日委由「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律師到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提起團體訴訟,向小林製藥台灣分公司等求償近1.7億元。

台灣消保協會表示,日本小林紅麴業者曾在事件發生之初承諾會負起責任,現在日本政府厚生勞動省已查明「軟毛青黴酸」(Puberulic Acid)是肇因,不過今年7月業者的董事長與社長雙雙請辭,事件之初的承諾還有用嗎?台灣消費者求償會有望嗎?

台灣消保協會說,基於捍衛消費者權益,昨日遞送起訴狀為台灣消費者爭取權益,求償金額超過新台幣1.68億元。台灣消保協會的律師表示,提告對象包括小林製藥台灣分公司、輸入產品的5家業者,求償金額項目包括產品價格、醫療費、精神慰撫金。

律師指出,台灣和日本消費者確實受傷害,身為消保團體判斷確實符合團訟要件,因該案如何舉證損害和藥品的因果關係,在後續訴訟過程並不輕鬆,個別消費者去提求償訴訟相當辛苦,消保團體因此替消費者對業者提出團體訴訟求償。

台灣消保協會昨也透過電話連線方式,讓1名提起訴訟的林姓消費者接受媒體採訪,她說因膽固醇過高問題,每天服用這產品有3年多的時間,但長時間服用這個產品,不知道是否對身體或未來腎臟功能有何損害,如果未來要洗腎過日子,不只是身體上的病痛,也是心理精神上的折磨,所以決定參與這次的團體訴訟,向業者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