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案審理庭 女兒林羿伶證人身分出庭否認介入協調羅東98地號作為選舉競總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女兒林羿伶以證人身分出庭,否認有介入協調羅東鎮九十八地號作為選舉競總之事。(記者董秀雲攝)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女兒林羿伶以證人身分出庭,否認有介入協調羅東鎮九十八地號作為選舉競總之事。(記者董秀雲攝)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女兒林羿伶以證人身分出庭,否認有介入協調羅東鎮九十八地號作為選舉競總之事。(記者董秀雲攝)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全案進入審理階段,今(十)日被告之一、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以證人身分出庭,對於羅東鎮九十八地號作為藍營總統、立委選舉競總,林羿伶否認有介入協調。林羿伶證稱,2018年她在尋找母親的縣長競總是拜託前國民黨立委楊吉雄處理,因楊吉雄在當地有人脈。被告辯方律師詢問,2018年底林姿妙連任當選後,林羿伶是否協調競總延長使用或延後拆除,林羿伶回答,從未有過,甚至楊吉雄還希望她們母女支持韓國瑜,因此帶給壓力,她甚至因此和楊吉雄交惡。

審理庭也傳喚被告地主劉石純也以證人身分答辯。檢辯雙方都追問劉石純,2018至2019年間,林姿妙到底有沒有經手九十八地號競總,劉石純表示,因身體患病逐年退化,許多事情都記不清楚。

2018年間林姿妙首次參選縣長時,以羅東鎮九十八地號做為競選總部,楊吉雄是幕後推手,也是選舉的操盤手,隨著這場選舉結束,翌年該競總順勢成為時任高雄市長的韓國瑜選總統的競總,檢廉認為林姿妙免費使用該土地作為競總,讓地主的一五五八地號免徵土地增值稅,懷疑涉有不法。

檢方訴書提及,林羿伶無公務員身分,卻能操弄縣府官員於股掌之間,依《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偽造文書等起訴林羿伶,林羿伶與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的關係與互動,也是檢方反詰問的重點。

檢方指林羿伶明明沒有擔任公職,為何與吳朝琴熟稔?吳朝琴是否有在2019年8月間找她討論一五五八地號的事宜?林羿伶解釋,她是因為林姿妙參選縣長時,找過吳朝琴討論「政策白皮書」才熟悉;2019年8月間她因行程繁多,這段時間沒有與吳朝琴見過面。

羅東鎮公正路段一五五八地號免徵新台幣一一二萬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陳正勳等人提供羅東鎮九十八地號土地,當初為2018年林姿妙參選縣長的競選總部,之後作為2020總統大選韓國瑜宜蘭競選總部使用,讓林姿妙獲有免拆等利益達新台幣2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