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變更地目還地於民? 經濟部:3關卡待解決
民進黨立委李坤城19日在立法院質詢時問到核四地目是否有機會變更、還地於民?行政院長卓榮泰回應,若取得共識就會往土地合理使用、活化方面談。新北市城鄉局回應,該用地權屬中央,若有需要可向內政部提出,市府會就地方需求提供建議、行政協助。
李坤城指出,核四已經公投,沒有重啟問題,只有場址後續運用問題,是否可能轉作其他發電廠或用途規畫?卓榮泰回應,社會上還有其他討論議題,若能取得最大共識,核四議題不會再發生,要就土地合理使用、活化或更有效益的用途,才能進入變更地目討論。
新北市城鄉局副局長邱信智表示,該用地權屬中央,且核四廠位於東北角風景特定區計畫範圍,計畫為內政部擬定,目前正啟動第4次通盤檢討作業中。若主管機關經濟部檢討有需要,可向內政部提出變更方案意見,納入通盤檢討辦理,屆時在規畫過程或者草案公開展覽等,市府也會就地方需求提供建議及相關行政協助。
經濟部官員透露,曾將相關計畫提送新北市政府審查,但目前卡在3個程序,首先是核四廠雖未運作,但已有高壓輸供電設備可用於強韌電網,台電須評估需要多大的面積;其次為很多土地被徵收人已離世,後代繼承衍生持分問題,多數希望歸還靠近澳底街道的土地;最後是環團要求拆除疑似造成當地與福隆沙灘流失的重件碼頭,但台電希望保留,以利未來用於運輸大型設備,需找專家進一步評估。
市議員林裔綺說,核四用地範圍極廣,30餘年前政府以適用核電名目徵收土地,地方盼不用作核能電廠就盡快還地於民,否則嚴重影響地方發展,還有民眾閒聊認為可以蓋樂園發展地方觀光事業,台電也曾討論規畫改為與台電相關的教學展館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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