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12家業者與寶林茶室同供應商 桃衛局下架同供應來源粿條類產品

桃市有12家業者使用與寶林茶室同一供應商粿條類產品,衛生局要求全面下架。   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桃市有12家業者使用與寶林茶室同一供應商粿條類產品,衛生局要求全面下架。 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Newtalk新聞] 寶林茶室案發生後,桃園市衛生局啟動「源頭查核」、「餐廳查核」、「監測通報」、「專家會議」等4大程序守護民眾食安,並透過「桃食安心資訊平台」找出12家與寶林茶室使用新北市同一供應商的粿條類產品業者,實地訪查後已要求業者下架有疑慮的粿條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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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表示,目前正全面稽查全市14家米麵濕製品製造業者,後續也將持續進行源頭查核;餐廳查核部分,經查詢「桃食安心資訊平台」相關紀錄,桃市販售相關產品餐飲業者計207家,衛生局先以簡訊通知業者重視食品安全衛生,食材儲存應遵行先進先出的原則,並確保食材在最適當溫度內儲存。其中,有12家業者與寶林茶室使用相同的新北市供應商粿條類產品,衛生局隨即執行實地訪查,調查食材貯存情形及餐點製程等,並下架有疑慮粿條類產品,輔導業者加強自主管理,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確保製售產品品質。

「監測通報」部分,事發後,衛生局隨即通知轄內醫療院所,若有3月19日至3月22日期間曾至「寶林茶室信義A13」用餐的民眾,出現腸胃道症狀或不明原因肝炎症狀就醫,應通報衛生局,以利儘速提供診斷與治療,儘管目前34家醫療院通報腸胃道症狀個案,尚無與本事件相關,但衛生局仍持續針對學校營養午餐與長照機構執行監測通報。

衛生局表示,此事件受波及民眾眾多,今日將聘請衛生局食安諮議委員江大雄、感染科專家張峰義、毒物學專家姜至剛與特定餐廳業者召開專家會議,討論事件可能原因與提供後續稽查與抽驗方向。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衛生局執行餐飲衛生查核時,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險事項均已納入應稽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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