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條件合憲是實質廢死?沈政男分析判死關卡:鄭捷若活著也會被判死

憲法法庭20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死刑釋憲案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對於釋憲中的「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精神科醫師沈政男指出,最值得討論的,就是合議庭法官百分百都同意判死才能做出這樣的判決,只要一到三審法官有一人不同意就不行。他也感嘆,大法官可以挺同婚,但不敢完全挺廢死,證明了能耐就是如此,「公民團體必須自己承擔責任,說服更多人支持廢死。」

「台灣司法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不夠科學化、數據化!」沈政男今(21)日在臉書指出,釋憲判決一出,反對廢死的人就抗議,說這是實質廢死,但支持廢死的人也不滿意這樣的判決。他認為,釋憲的同時,應至少公布目前37名死囚,有多少人是經由三審合議庭一致判死?

沈政男進一步說,假設有2成的法官支持廢死,而一到三審至少會有8名法官,一致判死的機會就很小了,如過往捷運殺人犯鄭捷,就是三審合議庭都一致判死,若他還沒被處死,因此次釋憲被提起非常上訴,最終還是可能判死。此外,「有條件判死」的另一個條件是窮凶極惡,也就是最嚴重的犯行,若以判決後執行死刑的速度,鄭捷應該是這些年「最壞」的死刑犯吧。

沈政男認為,鄭捷根本不必那麼快處決,證據就是10年後竟有人模仿他的犯行,據稱是想要藉此來被判死。因此稱死刑釋憲是實質廢死,其實不然,鄭捷如果還活著,依然會被判死,而藉由判死來結束生命因而犯罪,早已是死刑存在的重大後遺症之一,國內外都是如此。但他也說,當然,此次釋憲有助於實質廢死,但仍要靠執政者停止執行死刑。

沈政男說,近8年總共執行3次死刑,自己每次都表達對執行死刑的抗議,他寫廢死已12年,當時大家認為台灣社會應越來越能接受,但民調數據不動如山,甚至反廢死的比例越來越高,台灣社會的集體意識仍停在「殺人者死」這樣的傳統思維裡。「不少廢死的朋友對這次釋憲仍感失望,其實已經往廢死又跨出一步,總是一個正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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