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械使用條例修法三讀 總統:努力完善執法安全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30日電)總統蔡英文今天表示,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條文三讀通過,明確定義4種危急情境,警員得使用槍械逕行射擊;政府持續努力,更加完善警察執法安全。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明定警員面臨嫌犯持有致命性武器或攻擊意圖等4種情境,若認將危及自身生命、身體,得使用槍械逕行射擊。
蔡總統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過去員警追擊犯罪的現場,警械的使用上受到許多限制,也曾經導致意外及悲劇發生。今年8月,2名警察追擊逃犯時,受到襲擊不幸身亡,當時,她宣示在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後,警械使用條例相關修法,將透過朝野共同努力,儘速協商、加速通過。
總統表示,透過這次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更明確的定義警械使用時機,來支持並且尊重員警在現場緊急情況下,對於警械使用所進行的專業判斷及裁量。
蔡總統說,警察是人民保母,政府有責任也有義務,給所有警察弟兄姊妹更多支持與保障。如何強化社會安全網,政府也會通盤檢討,透過制度與裝備提升,確保警察執勤安全。(編輯:謝佳珍)11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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