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案二審出庭 高虹安拚無罪

因貪汙案一審有罪、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4日至台灣高等法院出庭。(趙雙傑攝)
因貪汙案一審有罪、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4日至台灣高等法院出庭。(趙雙傑攝)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2020年立委任內,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刑7年4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4日開庭,高說一審遭判刑這天,「我一生都不會忘記」,她強調沒貪汙、沒任何一毛錢進她口袋,應判決無罪。庭末,法官諭知候核辦。由於2年任期將屆,高虹安未來動向,牽動新竹市的政治版圖。

高院昨開庭,高虹安以書狀表示意見,稱「我一生都不會忘記這一天(一審判決日),我沒有貪汙的動機及行為,我一心只想當好立委,沒有心思去考慮這些事情;倘若我真的要貪汙,何必找這麼多助理來協助記帳,豈不是讓犯罪更容易洩漏。」

她說,一審僅認定她貪汙不到12萬元,但她實際上付出的助理費多達32萬元,完全不合比例,所以她沒貪汙,請求改判無罪。

高虹安未來是否遭判刑確定被解職或無罪復職,也將牽動新竹市長選舉布局,地方也熱議高會不會在任期2年內辭職後補選,再創一次藍白合?地方政壇多數則認為,高辭職機率相當低。不過綠營仍虎視眈眈,罷免高虹安的「風城安心上路」提案連署,截至10月中旬,約有1360份,門檻則為3547份。

高停職3個多月,地方並無高有意辭職的消息,一般認為目前仍是民眾黨邱臣遠代理市長,二審剛開始,高沒必要辭職。

力倡藍白一定要合的國民黨新竹市議會總召陳慶齡認為,高若辭職等於承認有罪,認為自己無罪才不會辭,要力戰無罪復職。

民眾黨新竹黨部主委、市議員李國璋指出,高虹安一定要在司法上拚復職,爭取個人清白遠比復職重要,辭職等於變相妥協認罪,正常人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