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護憲 別成麻煩製造者

賴清德去年在競選總統的電視辯論會中,脫口而出「中華民國是災難」,之後雖解釋為口誤,並改口「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不到半年,賴清德24日在聲請釋憲時,強調他身為總統就要恪遵《憲法》,雖是髮夾彎,能幡然悔悟仍值得肯定。但既然是總統,就要全盤守護憲法,絕不能為了遂行個人政治目的,選擇性的守護。

當前的中華民國憲法屬於「一中憲法」,憲法增修條文也明確提到「國家統一前」,這種憲法精神,顯然與賴清德「務實台獨工作者」的理念相牴觸。也因此,無論賴清德之前在辯論會中的說法是「中華民國是災難」,還是「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都反映出他對中華民國和對憲法最真實的想法。

不過,賴清德既然當選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並進行宣誓程序,就不得不承認中華民國和中華民國憲法的存在。為了不違背他的理念,賴清德今年520的就職演說中,不惜曲解中華民國憲法,不僅引用憲法時強調「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還說「無論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台灣,或是台灣,皆是我們自己或國際友人稱呼我們國家的名稱」。

昨天在總統府敞廳發表聲請釋憲的談話中,賴清德更是多次搬出憲法表示,「1個月前,我在這裡宣誓就職總統,向全國人民承諾,我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開口閉口都強調自己聲請釋憲是要守護國家的憲政體制。相較於之前的「憲法災難說」,賴此次表明要守護憲政體制,或許讓人有時空錯置感覺,但仍值得肯定。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明訂「一個中國,兩個地區」,也因此才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概念和適用。

賴清德身為總統,應該全盤守護這樣的憲政體制和憲法精神,並據此推動兩岸間的互動與交流,現在若只是為了政黨利益,阻擋國會改革,口是心非喊著守護憲法,甚至放棄總統院際調解角色,去曲解憲法權力分立和制衡原則,才真正是「中華民國憲政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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