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機四伏的租屋黑巿──繳租不給報稅、公安意外自己認賠

文/陳貞樺

Yahoo奇摩取得非營利網路媒體《報導者》獨家授權,同步刊登「囚租人生」專題。今(2018)年5月,一場離奇的保時捷911失控撞進同向公寓騎樓引發的大火,車內情侶雙亡,躍上媒體頭條,當下駕駛是否使用違禁藥物成熱門焦點,沒有人知道,這天外飛來的失速「火」車,讓一棟商業大樓上的出租套房房客們險些跟著陪葬,一夜失去居所,求償無門。

《報導者》記者也是這場意外之火的受害房客之一,歷經驚魂夜後,追蹤其他房客的遭遇發現,台灣租屋黑市不僅違章建物和危樓四伏,租客生命、財產的權益幾無保障。

4個月前的凌晨1點多,在睡夢中我與男友突然被一聲超大的爆炸聲,伴隨整棟樓的震動所驚醒,恍惚中聽到外頭傳來一陣劈劈啪啪的火苗聲,下一秒整個房間就瀰漫著煙味,慌亂拉開窗簾,熊熊火光與黑煙立刻映入眼簾。

「是火災!快逃!」腦袋一片空白,只來得帶上隨身小包衝出門,我們所住的頂加套房位於真正的「大門」還有一段距離,下直梯、右轉、直走、左轉、直走、右轉!走廊已瀰漫著煙霧,空氣開始稀薄,我們沿路大力敲打每一個租客的房門,大喊失火了失火了!深怕還有房客熟睡而未即時察覺。黑暗中整棟公寓開始騷動,住戶多數還來不及反應,衣衫不整的衝出自己的家。

從後門逃出後,我們趕緊穿越巷子跑到房間正前方的南京東路上,試圖搞清楚發生什麼事情。原來是一輛不明原因的轎車撞進房間下方的騎樓,爆炸所引發的火勢。消防車雖迅速來到現場撲滅正前方起火點,但火勢順著房屋與房屋間狹小的縫隙中的電線往上竄入房間窗戶,我們只能眼睜睜看著黑煙從4樓房間冒出來。

「入口不在前面,在後面的巷子,快跟我來!」曾經擔任消防替代役的男友跑到現場指揮官前大喊,幾個消防隊員才跟著他從後巷入口進入火場。但此時已經來不及,火勢已將整間套房吞沒。火災隔天,消防隊致電詢問失火地址,「怎麼會是這個呢⋯⋯」報出租賃契約上的地址後,消防隊員非常疑惑。我們才發現,原來租屋處被登記在後巷住宅區的地址,但失火的房間其實是位於南京東路的商業區公寓上⋯⋯。

身為租客,我沒有想過有一天會遇到這個戲劇性的火災。唯有親身經過整個歷程,才發現在租屋黑市裡,對房客的保障有多麼不足⋯⋯。

才看到雅房大火新聞,不料自己也成為主角

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這棟位於商業區的公寓1、2樓為出租店面,3樓原本出租給美髮業者,空閒後被房東隔成6間套房出租,4樓則為頂加套房。此次火災除了波及一樓數間店面,位於起火店正上方的診所以及3、4樓共8戶出租套房也都被濃煙灌入,內裝受損,其中頂加2戶套房因大火延燒受創最嚴重,光是頂加套房住戶的財產損失就估計有100萬以上。

從花蓮北上打拼的小妤也是這次火災受災最為嚴重的受災戶,當時雖及時逃出,但火勢從她房間的窗戶向內延燒,導致整個房間付之一炬,10年家當化為烏有。

小妤的房間格局很特別。房東將位於南京東路上商業大樓的3樓房間,與後巷住宅區的建築物打通,後巷一戶的門牌被切成8戶套房出租,3樓6戶,加上4樓頂加2戶。前方店面的直梯只能到達2樓店面,因此她必須要從後方巷子走樓梯,打開3樓的大門後,穿越至少3個彎的走道再上一層樓梯才能抵達4樓的頂加房間。

火災發生前幾個月,小妤看到附近八德路頂加出租雅房大火的新聞,才驚覺如果發生火災,自己位於「九彎十八拐」內的房間非常不利逃生,於是主動跟房東詢問說可否換到靠近大門入口的房間。

「那陣子有新聞說火災在八德路,我就跟房東講說,如果我在那間怎樣我跑不掉。後來他想一下,跟我說:『樓下房間要1萬6。』我就說好,問他什麼時候可以搬進去,」小妤回想。

沒想到,還來不及搬屋,火災真的找上她。

火災當下,小妤什麼都來不及帶,甚至連褲子都沒穿,只能披著一件雨衣逃下樓,身上唯一的財產就是自己和手機,連飼養已久的貓咪都生死未明。

小妤前幾個月的顧慮在這時成為了延誤救災的原因。消防隊當時迅速抵達現場,熄滅了車輛撞擊的起火點,但火勢順著房屋間狹小縫隙中的電線往上竄入小妤房間窗戶,消防隊員卻遲遲找不到通往4樓頂加套房的入口。最後是靠逃出的房客帶領到後巷入口,才得以進入火場。當時火勢已沿著木製天花板延燒,造成小妤房間化為灰燼,鄰房則是天花板整個塌陷,內裝也因高溫濃煙而融化。

火勢順著房屋間狹小縫隙中的電線往上竄,沿著木製天花板延燒,造成小妤房間化為灰燼,鄰房則是天花板整個塌陷,內裝也因高溫濃煙而融化_資料照片
火勢順著房屋間狹小縫隙中的電線往上竄,沿著木製天花板延燒,造成小妤房間化為灰燼,鄰房則是天花板整個塌陷,內裝也因高溫濃煙而融化_資料照片

小妤在南京東路附近上班,去(2017)年想租個離上班地點近的房子,無奈找了一個多月,遲遲找不到屬意的獨立套房,最後找到這間位於南京東路商業區的頂樓加蓋獨立套房。

「我是因為交通方便才租,那時候找房找得心很累,看到這間有乾濕分離、又有獨立洗衣機,甚至有一間更衣間可以放我的雜物,就覺得算了就這間好了,」她坦承,在這次火災之前她看房的態度就是「租金OK、交通OK、內裝OK」三個條件滿足即可,從來不會在意逃生路線或是房間內是否有煙霧偵測器。

雖然是頂加,但房東將內裝改建得非常時髦,鋪木地板配上刷白的牆面,還有一間大更衣室,讓小妤非常傾心。雖然房租費佔了收入幾乎一半,但她為了便利的地點與居住品質,還是決定租下來。

事實上,頂樓加蓋隔成套房出租,根本違法,近年釀災事件頻仍。去年新北巿中和公寓一場惡火也造成9死2傷的慘劇。

大量出租的頂加、木板隔間,竟是住宅公安高風險群

根據營建署調查,至2018年8月全台尚有66萬件違章建築,多數集中於都市,以新北市18萬件最多。台灣勞工陣線7月所發布的六都基本工資租屋能力調查顯示,頂樓加蓋在租屋市場自行揭露比率並不高,但在六都全體租屋市場中,頂樓出租物件均明顯偏高,可能是屋主刻意隱匿為頂加套房。許多違建頂樓加蓋被屋主隔成套房以相對低廉價格出租,同樣的價格通常坪數更大,因此吸引不少租客上門。

歷年違建數量
歷年違建數量

此外,根據勞陣的調查,在頂加比率偏高的雙北,將出租物件的隔間材料與樓層交叉分析後,發現台北市出現木板隔間與輕材料的比率高達7成,新北則為1成5。勞陣分析,數據顯示屋主自行改建後出租的頂加及雅房更容易出現高風險建築材質。

「房東想要多租給房客而自己隔間,其實就是破壞原本公寓的區劃,會影響逃生動線跟空間,」目前在新北市擔任消防員,同時也是消防權益促進會的成員廖欽輝表示,租屋最好不要租破壞建築原本隔間的套房,不僅會阻礙逃生路線,隔間的材質如果不是防火建材,也可能加速燃燒。

他舉了自己曾經救援過的火災例子,原本外觀是一般5樓公寓,但走進去卻發現是有如飯店般的隔間小套房。當隔間變多,消防隊要搜索的範圍也會變多,每一間都要進去看,但無法知道有沒有人居住。

台灣有著世界特有的租屋黑市,9成房東不繳稅的狀況下,政府幾乎無法掌握租賃市場的真實狀況,也很難去取締那些違法隔間、具有潛在安全性疑慮的出租套房。

「每次新聞浪尖上,大家就會想要查哪裡有違建出租套房,長官也會要我們去查,但真的無從查起啊!我們要怎麼進入人家家裡看是不是有出租、有改過隔間呢?」廖欽輝說,「消防隊沒有這個權力,這是兩難啦,要追求法規去保障人民安全?還是要讓人民保有隱私?」

近年頂樓加蓋套房火警頻傳,但部分縣市政府仍將老舊違建列為暫緩拆除之列,以台北市為例,如果是1995年以前即存在的老舊違建,則列入緩拆或免拆。雖然台北市建管處2017年已宣布清查24坪以上、內部超過3間房的既存違建,也規定住宅類建築物申請室內裝修,必須檢附防火設備相關的檢查表。但租賃市場規模難以估計,要全面落實恐怕有一定難度。

身處全球特有的租屋黑巿,房客權益如入黑洞

租賃房屋無法浮出黑市的現況,不僅讓政府無法掌握租賃房屋的安全性,災害發生時也無法即時盤點租客人數。每當有重大出租套房火災的時候,大眾才會關注租屋消防安全的議題,但問題的根源沒辦法解決,也等於治標不治本,賭一個不會遇上火災的機會。

此外,租屋黑市也讓房客除了契約和匯款紀錄外,很難證實自己有居住事實。以小妤的個案來說,她的房東很精明,平常都是以現金交易房租,不留下可被追稅痕跡。一場火,把她租賃契約燒掉,連想申請補助或與房東談判都沒有憑據。

當小妤為了10年來定居台北都被燒掉的家當煩惱時,這場天外飛來的橫禍,也讓房東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雖然起火原因跟房子本身與房客無關。但也足以讓房東在面對火場鑑識時緊張兮兮,深怕違建與出租事實被發現,甚至要求小妤稱自己是遠房親戚來借住,藉以規避可能引發的麻煩。

「我很怕他(火場鑑識)這個東西寫下去,不知道最後我會有多嚴重,我坦白講,我們只是要把損失部分拿回來而已,但是我不知道我會惹到多嚴重的事情,我就有點shock,雖然大家都沒有事情,但他最後會不會列管或拆除,我的事情就嚴重了。」當時的房東對小妤這麼說。

廖欽輝說,火災鑑識報告並不會主動告知其他單位。違建建築物法規屬於工務局,消防法規目前僅能規範公眾場所,會要求定期申報消防設備有沒有正常。但一般住家目前只能靠宣導,請里長帶消防員挨家挨戶去拜訪。

火災發生後不久,房東退還了小妤的押金,甚至給了她3萬塊費用尋找新的落腳處,兩方的租賃關係到此結束。她不清楚房東後續是否有被檢舉,因為自己重建生活都來不及了。至於後續賠償,因為房東只有保建築物的火險,加上肇事者已經死亡,小妤價值70萬的個人財產到現在一毛都沒有獲得賠償。

租賃房屋無法浮出黑市的現況,不僅讓政府無法掌握租賃房屋的安全性,災害發生時也無法即時盤點租客人數_攝影余志偉
租賃房屋無法浮出黑市的現況,不僅讓政府無法掌握租賃房屋的安全性,災害發生時也無法即時盤點租客人數_攝影余志偉

災後,租客的漫長之路

租屋的房客,若遇意外災難,難道只能自認倒楣?

過往與租賃相關的法條只有《民法》與《土地法》,對於房客遇災害的保障有限,僅有《民法》第434435條提到失火責任與租賃物毀損的雙方責任。今年6月27日國內首部租賃專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才正式上路,明文加強規範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如遇糾紛也可以到各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解委員會調解。

如遇火災,廖欽輝建議租客可等救災完畢後要求做火災鑑識,後續會有火災小組來調查起火原因。後續可以攜帶契約到當地的轄區消防隊做筆錄,協助釐清狀況以及房客與建築物的關係。如果要申請住火險等保險理賠,可以申請火災證明,證明處所發生火災。

這件事情之後,我因為受過傷就會開始注意房子安不安全,如果發生事情的話,逃生路線方不方便,或是有沒有裝煙霧探測器,」小妤說,災後她找了一間位於一樓,有煙霧探測器和滅火器、還有管理員的房子,她真的不想要再經歷一次火災的經驗了。

更多囚租人生專題
年輕人租不起──被夾殺的跨世代囚租族
危宅裡的蝸居晚年,地下獨老何時「上岸」
租屋黑巿──繳租不給報稅、公安意外自己認賠
台北市最後的貧民窟
新混居時代的共融挑戰

今日熱門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