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藍白聯手強推「國會擴權法案」,一般預料,今(28)日立法院院會將表決後三讀通過,國內有超過60位法律學者昨天發表聯合聲明,要求草案退回委員會充分討論。社
針對國會改革相關法案爭議引起各界矚目,在野藍白二黨聯手二讀表決通過增訂聽證權、人事同意權改記名投票、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元等關鍵條文,其餘條文今(28日)再戰,除了民間團體日前號召約10萬人包圍立院,今天將再上街頭,近50名法律學者專家昨(27日)發起聯合聲明,認為立法院應將國會五法退回至委員會充分討論。
...一些公司的CEO會去國會聽證,捍衛自身產業或公司的權益。但在台灣,企業對某個法案或事件的立場,很容易會被歸類為贊成或反對就是支持某個政黨。除了外資憂心投資環境,包括法學界、司改團體、國際學者也都在近日紛紛聯名發表投書,憂心在野黨的國會改革版本,超出各憲政民主國家的範疇,顛覆法治及國會程序。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則秀出年輕人喜歡的社交平台Dcard指出,學生也都一面倒支持立法院推動國會改革,中興大學有72%支持、政治大學88%支持、陽明交大82%學
(記者林泊志/台北報導)立法院明天將繼續審議引發擴權、違憲爭議的國會五法,今有東吳大學教授胡博硯等法律學者發表聯合聲明,質疑法案有程序瑕疵及內容有違憲爭議,呼籲立法院應暫停審議,將國會改革五法退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立法院會28日將續審國會職權修法相關法案,各界關注是否能夠三讀通過,法律學者今(27)天發出聯合聲明,『立法院應將國會五法退回至委員會充分討論』,林智群律師也轉
...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但「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 如果就各項調查方法所規定之程序,有涉及限制人民權利者,必須符合憲法上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中央大學法律所教授陳英鈐說:「調查權不能針對個人必須針對政府,不得已私人是最後手段,調查時人民也有基本權利約束國家機關。」 國民黨黨團總召傅崐萁強調,藍白通過的版本,是以釋字第585號解釋當作法源基礎,隨著立法院...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藍白陣營近日藉人數優勢在立院院會闖關國會職權5法,被認為有擴權及違憲疑慮,引發公民上街集結要求退回重審。39位法律學者今(27)日發出聯合聲明,呼籲立院應暫停二讀程序,並將相關法案全部退回委員會進行充分審議,廣諮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與社會各界意見,以建立具有高度共識、並合憲的制度。若立院仍執意進行三讀程序,也呼籲行政院與總統依《憲法》規定行使覆議權,退回立法院重啟審議。
立院近日表決藍白黨團提出的國會職權相關法案引發爭議,國民黨立院總召傅崐萁昨指出一定會在明天把國會改革五法順利三讀,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則喊話「希望坐下來好好談」。對此,台大、政大、成大、東吳等多所大學法律相關科系教授,發表聯合聲明,呼籲立法院應暫停「國會五法」的二讀程序,並將其全部退回委員會充分審議,至今(5/28)已有近百人連署。
[NOWnews今日新聞]國民黨與民眾黨力推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引發綠營不滿,藍綠白三黨立委為此爆發嚴重衝突,甚至有多名立委受傷送醫。多名法律學者發出聯合聲明,指目前立法院正在進行二讀程序之「國會五法」...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國民黨、民眾黨共推國會改革法案,由於朝野激烈對抗、程序粗糙,導致每次召開院會,就會有越來越多不滿群眾聚集,而法律界則發出聲明,呼籲立院暫停審議,並指目前已二讀通過的修正條文,除了是否符合憲法有諸多疑義,亦有不少自我矛盾之處。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說明,我國憲法並未明文規定國會調查權,其主要依據為司法院釋字第325...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提案增訂「藐視國會罪」,最重可關3年、罰新台幣30萬元。歐洲在台商務協會(ECCT)近日刊登一份報告,援引媒體評論此法案為「荒謬(ab
立法院國民黨團29日召開記者會,指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拒絕立法院鏡電視調閱小組調閱鏡電視案相關文件,NCC回應,...
Uber Eats日前宣布將併購Delivery Hero旗下foodpanda台灣外送事業,可謂重磅消息。公平會證實已收到這兩家平台業者提出的結合申報,會依「市場集中度」、「結合後併購方訂價能力」、「合併案協同效果(聯合行為)」、「市場效益」等四大面向進行審查。由於兩大平台合計市占率遠遠超過5成,連路人都知本案有顯著競爭疑慮,值得高度關注。
...小組」,要求NCC提供鏡電視審議相關資料。NCC在4月25日回函交委會指出,依法調閱小組可要求機關提供特定議案資料,強調此案屬於公司治理與機關監理事項,鏡電視申設是否涉及特定議案尚有疑義,需請交委會釐清並釋明。國民黨團今日(4/29)召開記者會痛批NCC擺爛,被監督者跟監督者討價還價的行徑,是中華民國憲政史上最離譜的一頁!對此,NCC則回應,該會尊重立法委員職權,但希望能釐清調閱資料之法定程序問題,待調閱小組回復後該會將積極辦理。
立法院今(5/23)繼續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馬拉松表決進入第三天,在公民團體的的抗議聲中,藍白日前仍強勢二讀表決通過總統國情報告即時回答、藐視國會的罰則以及新增國會調查權。今再通過新增國會「聽證權」,委員會、調查委員會、全院委員會可舉行聽證會,得邀請政府人士、社會關係人員出席,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席、拒絕證言或提供資料,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若虛偽陳述政府人員會被追訴刑事責任,社會人士則最高可罰20萬元罰鍰。
...檯面,也很少公開討論。 由於過去在國際間發生一些金融風暴,所以金管會對金融業者的監理非常嚴格、甚至超級嚴格,這些作為,的確讓最近這些年台灣的金融業的發展相對穩定,但在金檢的過程,黃珊珊也認為,身為法律人,最重視的是,正當程序、法律授權合理性、比例原則、公平正義性等,而不是選擇性的執法。但現今在業界聽到的抱怨,是我們的金檢非常認真和嚴格,嚴格到超過一般正當法律程序範圍之授權。 黃珊珊還舉例說,在競選過程,聽取個別業界的聲音,但每當詢問業者能否...
...林國成今天召開記者會,批NCC不願提供相關資料,到底是在怕什麼? 對此,NCC表示,針對立法院成立調閱小組向該會調閱鏡電視新聞台申設相關資料,因相關文件涉特定公司內部治理事項,因此函詢調閱小組相關程序是否符合正當法律程序,NCC將在調閱小組釋明、釐清後辦理。 NCC說明,依照司法院釋字第729號解釋,為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立法院文件調閱權的調閱範圍僅止於目的明確的「特定議案」;再者,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第1項規定,就「特定議案...
...職權,但希望能釐清調閱資料之法定程序問題,待調閱小組回復後該會將積極辦理。NCC表示,針對立法院成立調閱小組向該會調閱鏡電視新聞台申設相關資料,因相關文件涉特定公司內部治理事項,故該會函詢調閱小組相關程序是否符合正當法律程序,該會將在該小組釋明、釐清後辦理。NCC說明,依照司法院釋字第729號解釋,為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立法院文件調閱權之調閱範圍僅止於目的明確之「特定議案」;再者,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第1項規定,就「特定議案」涉及...
...federalism)讓紐約州以主權(Sovereignty)身分挑戰聯邦政府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權。在全球反恐的政治氛圍,紐約州的行政權結合立法權而擴大金融監理的行政裁量權,針對涉嫌「洗錢」的國際金融機構,可能未經美國憲法保障的「正當法律程序」,「逼迫」涉嫌人「認罪」,「協商」以鉅額罰款「交換」不以檢察官刑事起訴的制度,很可能就是兆豐案因此而被「犧牲」在對這個金融監理「典範轉移」(臺灣事先無法預警,事後也無從理解其緣由)的政治過程中》(https://lawdata...
立法院國民黨團今天開記者會,指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拒絕立法院鏡電視調閱小組調閱鏡電視案相關文件,NCC回應,尊...
立法院再度爆發肢體衝突,到底為了什麼事?國會改革相關法案由於修法內容、議事程序朝野歧見極大,歷經三度朝野協商破裂,藍綠白立委5月17日爆發多次嚴重衝突,甚至有6名藍綠立委送醫,包括民進黨立委沈伯洋、鍾佳濱、邱志偉、郭國文、莊瑞雄與國民黨立委吳宗憲。5月21日院會續審國會改革法案,歷經14.5小時的馬拉松式表決大戰,藍白在人數優勢下,二讀表決通過共21條條文,及1個章名「調查權之行使」。排定24日的院會將會續審相關法案,儘管是平日且天候不佳,場外仍有三萬...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28)日下午三讀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共提攸關國會改革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全案表決,總人數103人,贊成者58人,贊成者多數,由立法院長韓國瑜敲槌全案通過。 該案通過後,綠營將提出釋憲一事,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受訪表示,釋憲有程序及要件,中間必須尊重行政院的覆議,假如行政院提出覆議,15...
...分別闡明「文件調閱權」、「國會調查權」在權力分立原則之下之意義、內涵、權限主體與對象、程序和救濟等內容,劃定立法院制定相關法律之憲法界限。釋字第585號解釋認定「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但「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並說明「其程序,如調查權之發動及行使調查權之組織、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各項調查方法所應遵守之程序與司法救濟程序等,應以法律為適當之規範。」 聲明表示
立法院17日表決藍白陣營提出的5大國會改革法,不只因沒有逐條討論引發黑箱、擴權爭議,其中二讀通過總統赴立院需即問即答,與強化人事同意權、立法院調查權及聽證權、藐視國會罪等爭議條文,即使21日院會三讀通過,仍可能重蹈319槍擊案後修訂真調會條例無法實施的覆轍,只要行政院或逾29名立委,在總統公布實行後提出聲請憲法法庭判決與暫時處分,若獲裁准,有違憲爭議的法律,半年內將暫不實施。
立法院在今(5/28)進入馬拉松表決第4天,二讀表決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接下來將進行三讀程序。在公民團體的的抗議聲中,藍白強勢表決通過,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並即時回答、藐視國會的罰責,並新增國會調查權及聽證權,立法院多數將可決定開罰官員與民眾,甚至還有刑事責任。民進黨團已揚言一定會聲請釋憲。
立法院續審國會改革法案,國民黨黨團總召傅崐萁今(28)日於立法院表示,國會改革已經到了最後一哩路,賴清德總統上任至今未與在野溝通、接觸,這不是國家元首應有的格局及氣度,應該快速召開國是會議,解決人民問題。此外,作為國家大家長,別再鼓動民眾上街。
國會職權改革修法引爆朝野大戰,本刊取得立法院法制局最新研究報告,內容分析我國及6個國家的國會制度指出,國會行使調查權有前提,若設懲罰機制應明定調查對象、要件及處罰標準、救濟程序才合憲,若對私人進行調查也應與公共利益有關;此外,部分國家雖對調查、聽證權訂有藐視國會罪,但各國國會對行政部門違反質詢義務「尚未建立相關課責制度」。
本集重點: 01:18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二讀通過了什麼? 02:45任何人或企業都可能被找去問話、要求提供營業機密資料嗎? 03:45國會調查權和監院調查權的差異是什麼? 12:47「國會改革」必須保障人民自由權、財產權、工作權等基本人權 25:16立法院調查權需遵守正當程序 37:20若不配合調查,會被立院懲罰嗎? 44:06從電影《奧本海默》看國會濫權的風險 46:16藐視國會、虛偽陳述,如何認定?法律夠明確嗎? 59:03「反質詢...
...時通常會將要區分的選項放進這個世界觀中,最終做出符合社會或自身考量的抉擇。 當我們將判斷程序交由 AI 執行,就會涉及「判斷權限移轉」的問題,這經常在日常生活中發生,你只要發現...來做交管,可以節省警察人力,又可以快速精準地開罰,卻迫使民眾需額外花時間,證明闖紅燈有正當理由。如果是真人警察來判斷,警察通常會認為你的行為有正當理由而不開罰。這對於受法律規範的民眾來說,會產生兩種全然不同的規範作用。 AI 產生的規範作用會讓民眾擔心事...
...也就是說,至少需要一九五五人提案;在公民提案送交中選會審核通過後,將進入連署程序,公投案則需在六個月內達到連署人數門檻,也就是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廿九萬三二二八人連署。當提案及連署通過後,接著就會進入投票階段。 依照現行法律規定,全國性公民投票每兩年舉行一次,皆訂在八月的第四個星期六。至於公投...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正當各黨開始九合一選舉的先期規劃時,如果當年有公投案的選舉,將會讓選舉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