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避孕沒錢賺?那些女性移工的生命傷痕

勞發署指出,不希望外籍移工誤以為接受避孕醫療行為是來台灣工作的前提,盼受害移工們透過1955專線勇於申訴,這樣將有機會避免產生下一個受害者。(圖:Pixabay)
勞發署指出,不希望外籍移工誤以為接受避孕醫療行為是來台灣工作的前提,盼受害移工們透過1955專線勇於申訴,這樣將有機會避免產生下一個受害者。(圖:Pixabay)


為了不讓意外懷孕打亂人生計畫,台灣人通常可以求助醫師,跟醫師充分配合及溝通,選擇適合自己的避孕方式,然而,有一群處境弱勢的女性曾經在非自願的情況下被強迫避孕,甚至無法自由選擇避孕方式,她們就是遠渡重洋來台灣工作的外籍移工,由於這樣的生命經驗經常被當事人深埋在心底,加上事件成因涉及仲介公司、雇主等權力結構,央廣記者尋訪多時,才終於找到3位當事人勇敢站出來發聲。

越南移工疑遭強迫避孕 當事人怕丟工作不敢發聲

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主任阮文雄神父說:『(原音)在越南,越南女生來台之前,仲介公司要求她們打避孕針,如果還沒有結婚的話,她要打避孕針,如果已經結婚,先生在台灣了,還要多付上千、五百塊美金,雖然我鼓勵她們出來講,但是,她們非常怕失去她們的工作。』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曾在德國在台協會的資助下,針對在台外籍移工性別主流化展開一年期計畫,2023年12月舉辦論壇公布調查研究成果,並邀請多名移工、學者、官方以及非政府組織實務工作者一同探討女性移工的困境,希望促進在台移工性別平權。

當時,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主任阮文雄神父在論壇上揭露,有些越南移工來台灣的知名企業工作之前被仲介公司要求接受注射避孕針或是裝上避孕器,在場與會者聽了一陣驚呼。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在德國在台協會的資助下,曾在2023年12月舉辦論壇,邀請多名移工、學者、官方以及非政府組織實務工作者一同探討女性移工的困境,當時,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主任阮文雄神父在論壇上揭露,有些越南移工來台之前被仲介公司要求接受注射避孕針或是裝上避孕器,在場與會者聽了一陣驚呼。(圖擷自臉書)

越南籍神父阮文雄在台服務、救援過無數移工,他指出,在2021年至2023年期間,他曾接獲不少越南移工跟他反映他們在非自願的情況下接受避孕醫療行為,就阮文雄所知,至少有2家越南仲介公司輸出的移工受害,受害人數絕對不只個位數,但是,當事人通常太害怕失去工作,不敢站出來發聲,而且部分受害移工的雇主是知名跨國企業,阮文雄在缺乏證人的情況下也不敢輕舉妄動,深怕惹禍上身。

我家外籍看護來台前打了避孕針?雇主驚呼 NGO:聽過傳聞 

其實,移工出國前被迫施打避孕針或裝設避孕器的情況,可說是「都市傳說」,2019年9月曾有位台灣雇主在臉書社團「靠北外勞與外勞仲介」發文表示,他很驚訝自己聘請的外籍看護在出國前打過避孕針,這篇文章引起網友熱議,留言區也有其他雇主說自家的移工也有類似情況;此外,勵馨移住者服務中心、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群眾服務協會等移工團體的工作人員也都說「早就聽移工談論過」,但是,年代久遠,這些受害者在哪裡,大家一時之間也找不到。

「難道現在台灣已經沒有受害者了嗎?」正在台灣工作的印尼移工Tini(化名)(在印尼新住民Lily陪伴與傳譯下)勇敢說出了她的遭遇。Tini說:『(原音+口譯)體檢過後,他們(仲介公司)馬上帶去打(避孕)針,意思是說,妳自己要先去體檢,體檢通過的話,妳就去仲介公司報到,報到的時候,他就馬上優先帶妳去打避孕針,不管妳說「我前天在鄉下我老公有帶我去打過避孕針」,不管,反正不管,妳到了這裡,都要去打,過來(基本資料表)下面會註明在幾月幾號老師已經帶妳打好針了,在表格會備註。』

沒有第二避孕選擇!移工挨2針 副作用超強烈

現年35歲的Tini說,其實她早在26歲、剛生完小孩的時候曾自主決定打避孕針,當時,她的身體反應很大,整張臉狂冒痘痘,每顆痘痘都又大又紅又痛,這讓愛漂亮的她很是崩潰,所以,她後來轉而服用避孕藥。

Tini怎麼也沒想到,滿臉豆花的惡夢又在她29歲這一年上演。當Tini準備出國賺錢,到仲介公司報到填寫基本資料表時,赫然發現仲介公司規定勞工出國工作前必須打避孕針,她覺得很不可思議,就算她說明自身情況,仲介公司的態度依舊十分強硬,不准她採用其他避孕方式,她備感無奈。Tini說:『(原音+口譯)(記者:那你有想過換一家仲介公司嗎?)沒有辦法,因為有一個表姐在台灣已經(替我)找到雇主,那個台灣的仲介已經跟這個(印尼的)仲介已經合作了,這樣的話,辦的時間會變短,來台灣的時間會縮短,因為已經找到台灣雇主,待在仲介公司的時間會縮短,不會等到9個月,不會,大概兩、三個月,最長三個月、四個月就可以來(台灣工作)。(記者:原來是這樣子,那我整理一下,妳說妳有一個表姐已經在台灣,她幫妳介紹這個台灣雇主,妳可能預期這個台灣雇主是一個不錯的雇主,是嗎?)嗯。(記者:好,然後這個台灣雇主找上了台灣A仲介,這家台灣A仲介它在印尼的合作仲介是這個印尼B仲介,所以,妳才會找這個印尼B仲介?)對對對(記者:一定要透過它(印尼B仲介),妳才能剛好連結到這個台灣雇主,所以,妳沒有辦法換仲介公司?)沒有辦法。對!』

Tini透露,她受訓4個月才出國,因為避孕針效期只有3個月,所以,她總共被迫打了2次避孕針。

宗教因素不打避孕針?仲介公司不願通融穆斯林

面對類似情況的還有印尼移工Anna(化名),Anna說,她曾經在新加坡、香港等地工作,出國前都不曾被要求打避孕針,但是,2016年來台灣工作前卻被仲介威脅一定要打避孕針,讓她嚇了一跳。

Anna表示,在所有出國手續幾乎都辦好的情況下,包括Anna在內11名同一批即將出國的女性勞工,被仲介公司告知她們不論已婚、未婚,通通有義務配合接受注射避孕針,否則不准在出國前離開訓練所回家探親。Anna說:『(原音)一定要打針,如果妳沒有打針,妳不要回家看媽媽,妳要在台灣上班3年,很久!妳不要看媽媽嗎?』

Anna談起這件事,滿腹委屈,她說,得知噩耗當天,醫護人員馬上到仲介公司,就像幫雞隻打抗生素那樣,移工一個一個排排站,輪流走進小房間,脫下內褲,醫護人員幾乎沒有為移工的身體狀況進行個別評估或多做說明,就在她們的屁股上施打避孕針,這一切發生得很快,Anna幾乎沒有時間考慮。

Anna坦言,打完避孕針後,她哭了2個星期,甚至直到現在,她都還不敢把這件事告訴媽媽,深怕媽媽聽了心裡難過,因為她和媽媽都是虔誠的穆斯林。

Anna無奈地說,即使她百般不願意破戒打避孕針,可是,仲介公司完全不給任何通融商量的餘地。Anna說:『(原音)(記者:我突然有點好奇,明明穆斯林的信仰在印尼那麼普遍,妳難道不可以跟仲介說「阿拉會懲罰我,我不要打。」不能用這個理由嗎?)沒有用啊!他們不理我啊!』

仲介公司軟硬兼施 移工不配合避孕就要賠台幣8萬元

在台外籍看護工阿蒂(化名)也說,她2022年來台工作前,印尼仲介公司軟硬兼施,要求同期30多名女性勞工一定要打避孕針。阿蒂說:『(原音+口譯)(仲介說)不行!妳沒有打(避孕針)的話,妳都沒有辦法請假回家,再來,妳飛的航班會退後,再來,妳要賠償,多少多少,妳在仲介公司一切費用全部都要賠出來。(記者:罰多少?)40條(印尼盾),40條除以500,40條是4後面7個零,再除以500。(記者:8萬!8萬台幣的意思?)對,8萬,沒有那麼多錢可以罰,如果妳不要打(避孕針),要賠仲介公司這個錢喔!(記者:但是,它(仲介公司)要妳打的時候才跟妳講這些嗎?不是一開始簽約的時候就跟妳講?)妳拒絕的時候才跟妳講。』

阿蒂正是因為缺錢才想出國打工,怎麼可能拿得出折合新台幣8萬元賠給仲介公司?但是,她奮力一搏、急中生智,試圖躲過一劫,可惜功虧一簣,並沒有抵抗成功。阿蒂說:『(原音+口譯)本來被安排好要去打避孕針了,5個人一批,5個人一批,但是,當下4個人有打,因為當下要去打的時候,我說我經期來,診所說還沒有辦法打因為經期來,我落單一個人沒有打,4個有打嘛!那4個其中一人知道我沒有打避孕針,是她跟工作人員講我沒有打。(記者:所以,如果同期的那個人沒有講的話,仲介公司可能沒注意到?)因為那個老師管理好多人,30幾個,管理她們吃的、管理她們的宿舍,管理到頭痛,不會很(注意到)細節、(知道)哪一個沒打,後來因為發生我漏打,現在有打的都先去點名,哪一個有打,哪一個沒打,從我開始,從我的事情過後,大家有打沒打都要點名。』

婦產科醫師:若未善盡告知說明義務或強迫避孕 OK

關於副作用,阿蒂說,打完避孕針之後,她不只出現頭痛症狀,還發燒3天3夜,一度燒到攝氏39度,此外,她的生理期不像以前非常規律,到目前為止,生理期還是亂七八糟,有時候經血量只有一點點,有時候來個一天就結束,但是,過了半個月又來潮;Anna也抱怨,除了發燒、生理期紊亂,她的食慾也發生變化,一開始食慾盡失,但是,後來又變得很貪吃,明顯發胖,體重一度增加了9公斤;Tini則說,除了滿臉豆花,她的生理期更長達8個月都沒來,直到第9個月才終於來潮4至5天,但是,經血顏色偏黑,經血量只有一點點,到了第10個月,卻反而像血崩一樣,每兩個小時得換一次衛生棉片,直到第11個月,她的生理期來潮情況才終於恢復正常。

Tini曾求助台灣的婦產科醫師,她擔心打避孕針影響她未來生小孩的計畫,沒想到,不幸的是,醫師告訴她「妳打避孕針的身體反應那麼大,這對妳生小孩一定有影響。」

避孕針的副作用真的那麼大嗎?打避孕針到底是不是安全的避孕方式呢?馬偕醫院婦產科資深主治醫師黃閔照表示,打避孕針、裝避孕器和吃避孕藥一樣,都是安全的避孕方式,一般來說,避孕針的避孕效果大概3個月,接受注射後,的確會產生一些副作用。他說:『(原音)荷爾蒙的針的話,有時候的確會有...就像我們打疫苗一樣,打完其實會有一些身體的一點點輕微的不適,不過那個都短暫型的。(記者:可是,有的(移工聲稱副作用)持續很久,像還有長痘痘什麼的,就是有到好幾個月、10個月這樣子...)這種荷爾蒙的針的確有一些荷爾蒙的效果在裡面,我不能講說你講的東西完全都排除在這個藥物的副作用以外,但是,很少持續那麼久,那持續那麼久還要找看看它本身有沒有其他特別的原因,我們身體本來就會有每個週期排卵的功能什麼的,那打了這些長效型的黃體素以後,她的荷爾蒙就會處於壓抑的狀況下,那的確在壓抑的狀況下,有沒有可能造成長痘痘或什麼,有它的可能性,但其實每個人對藥物反應不一樣,其實,我反而覺得比較嚴重的問題你們要去思考的就是說,第一個,打避孕針或裝避孕器它是不是強迫行為,如果強迫,就是違反人權,那當然就是不對的,第二個,她有沒有在充分告知的狀況下去執行這樣的東西,因為對她來講,給她一個好的避孕方式,對她來講不是壞事情,為什麼?因為她到異地工作的時候,一旦有懷孕的事情就會比較麻煩一點點。』


馬偕醫院婦產科資深主治醫師黃閔照接受央廣記者專訪。(陳念宜 攝)

黃閔照認為,如果要保護所有輸出到台灣的移工人權不受侵害,台灣政府應該要求台灣仲介不得跟會強迫移工避孕的國外仲介公司合作。他說:『(原音)如果說這個問題是所謂的...有違反自主權利的話,那當然也可以透過國家要求仲介公司,那到對等的仲介公司去講說,你們國家在(把移工)送出來的時候,這些如果有違反人權的避孕方式執行的時候,我們是不允許的,你要做這些避孕動作,你要充分告知,經過病人同意下再來執行。』

如何守護移工人權不受侵害?勞動部:依法可管、不會縱容

勞動部勞發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表示,為了配合兩公約的規定,外國勞工入境台灣前後的妊娠檢查早已不再是法定要求,也就是說,如果公司要求女性勞工入職時確認懷孕與否,這分明是違法行為。蘇裕國指出,基本上,黃閔照的提議依法是可行的。蘇裕國說:『(原音)因為我國這邊的規定是,它(外國人力仲介公司)的認可要經過申請之後,我國同意認可,前提要件是,一個是在當地國有設立許可,第二個是它沒有違反當地法令規定,如果它強迫或脅迫當事人,也違反當地國的刑事法律規定,然後經過當地國政府查也有事證,那我們會透過外館取得這樣的資料,只要有這樣的事證,我就把認可給他廢止或撤銷,我們會把這個廢止認可公告在我們的網站上面,所以,所有的台灣仲介公司都會知道說,它現在合作的、未來打算合作的(外國人力仲介公司)有沒有被我不予認可,既然不予認可,它(台灣人力仲介公司)就不能跟它(未獲台灣政府認可的外國人力仲介公司)合作,因為到時候它(台灣人力仲介公司)在辦理相關的...包括移工來台的簽證就不會過。(記者:這是依據《就業服務法》嗎?)我們有一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裡面有明文規定。』

蘇裕國不諱言,聽到移工出國來台前在非自願的情況下接受避孕醫療行為,他確實感到訝異,他也強調,對於人力仲介公司違反移工個人意志的行為,台灣政府不允許、不支持也不認同,就算移工受害事件發生地點在國外,受害移工來到台灣就跟台灣有關,台灣政府不會縱容。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則指出,移工在非自願情況下接受避孕醫療行為,這種情況涉嫌侵害移工的健康權,甚至已經踩到強迫勞動的紅線,他建議,台灣政府可以跟移工來源國重新簽署勞務合作備忘錄MOU,把相關人權保障規範都寫進MOU。施逸翔說:『(原音)其實跨國勞動力的輸入跟輸出相關的合作,是兩國政府的事情,我們也都知道,我們政府在跟這些移工輸出國在談合作的時候,都會有相關的MOU備忘錄,那其實這些保護措施在一開始談備忘錄的時候就應該要去協商談判,然後從保護這些跨國移工的角度來擬定這些MOU。(記者:我想請問一下,雙邊政府簽訂的MOU它是有一定的強制性嗎?還是只是一個宣示性的效果為主?會寫到這麼細嗎?還是它只是大方向這樣子?)它在國際法上確實沒有很強的拘束力,它就是一個雙邊合作的框架,但如果連雙邊合作的框架都沒有這些人權保障的規範,那這些移工就更會落在這個很容易被剝削的處境裡面。』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接受央廣記者專訪。(趙婉淳 攝)

蘇裕國對此回應表示,我國與移工來源國簽訂的MOU已有保障移工權益相關內容,由於MOU內文通常是概括性的描述,不太可能鉅細靡遺條列所有情況,如果未來移工來台工作之前被迫避孕的情況漸趨嚴重,我國會在雙邊會議上表達關切,要求移工來源國重視並積極防範。蘇裕國說:『(原音)我想,第一個部分,在我們剛剛說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裡面已經有明文規定是可以處理的,那第二個就是在我們雙邊的這個MOU或協定裡面,目前的確也都定有類似保障移工權益這樣的...比較架構性、概括性的條約文字是有的,所以,這個部分如果未來個案的情形發生得非常多,而且很嚴重的話,我想,我們這邊也可以在雙邊會議的時候,依著我們剛剛講的MOU或協定來對對方政府提出這樣的一個要求說,希望他們應該可以去瞭解、調查還有查處。』

蘇裕國表示,真的不希望外籍移工對台灣有所誤解,誤以為接受避孕醫療行為是來台灣工作的前提,所以,他希望受害移工們透過1955專線勇於申訴,這樣將有機會避免產生下一個受害者。


勞動部勞發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接受央廣記者專訪。(陳念宜 攝)

其實,從Tini、Anna跟阿蒂的故事,我們可以得知,仲介公司利用移工的弱勢處境,剝奪了移工最基本的身體自主權,為什麼移工會乖乖就範呢?追根究底,經濟壓力就是關鍵因素,有經濟壓力的移工面對不合理的要求幾乎沒有反抗、招架之能力,掌握移工生殺大權的就是仲介公司。(陳念宜、趙婉淳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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