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顧危險噴槍燒金紙 女子槓廟方遭警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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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唐有為/台北報導

高雄市苓雅警分局(10)日下午7時40分許接獲一處宮廟報案稱發生一起糾紛,請警方到場協助處理,員警獲報後立即前往現場。苓雅警分局表示,經了解38歲蔡女曾於日前持噴槍在香爐內燃燒金紙,當時廟方人員出面阻止不聽,於是向蔡女提出公共危險告訴,沒想到蔡女心生怨懟,又再度前往宮廟找廟方42歲黃男理論,雙方爭執衍生口角糾紛。

苓雅警分局指出,日前38歲蔡女前往光華二路一處宮廟內,以噴槍點燃金紙在廟方金爐內焚燒,廟方人員因為怕發生危險,於是出面阻止,蔡女因此與廟方人員爭吵,最後廟方只好報警對蔡女提出公共危險告訴,沒想到蔡女因此心生不滿,又再度前往宮廟找黃男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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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員警到達現場後,蔡女依舊在現場大聲喧嘩,以吼叫的方式說廟方沒有貼上告示不能在10點之後焚燒金紙,並且跳針似的重複:「有沒有貼?有沒有貼?」,就算警方一直規勸也置之不理,藉端滋擾,最後警方當場制止並通知蔡女至派出所製作筆錄,警詢後,將蔡女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偵辦,另公共危險罪嫌亦將函送地檢署偵辦。

苓雅警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以理性平和的態度溝通處理,並循合法方式解決,或儘速通知警方到場協助處理,切勿罔顧自身及他人安全,訴諸違法手段而觸法遭送辦!本分局針對不法行為,絕對嚴正執法,以維社會治安,保護民眾安全。

照片來源:高雄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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