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漁船台中外海越界捕魚海巡押回重罰320萬今驅離出境

中國籍漁船台中外海越界捕魚海巡押回重罰320萬今驅離出境
中國籍漁船台中外海越界捕魚海巡押回重罰320萬今驅離出境

11月3日上午海巡署艦隊分署台中海巡隊於台中松柏港外15浬處發現1艘越界作業大陸漁船「閩霞漁0X6X9」,立即廣播請其停船受檢,惟經多次廣播,該大陸漁船仍欲拒檢並蛇行逃逸,當天海巡人員冒惡劣海象(7至8陣風10級)查扣該大陸漁船,過程中陸船拒檢衝撞,險象環生,岌岌可危,然海巡人員冒險犯難,不畏艱險,終將陸船繩之以法,裁罰高額罰鍰,貫徹執法公權力;並於今(22)日將其驅離出境。


海巡指出,11月3日上午第三(台中)海巡隊接獲第四巡防區指揮部通報稱於台中大安溪外海9浬處海域發現1艘疑似大陸漁船越界,該隊立即派遣線上巡防艇PP-10035前往處置,於台中松柏港外15浬發現1艘越界大陸漁船「閩霞漁0X6X9」(以下簡稱「閩」船)航行作業中,立即廣播請其停船受檢;惟經多次鳴笛廣播後,「閩」船均拒不停船並加速蛇行逃逸,海巡人員仍冒著風浪危險緊追不捨,最後成功強靠登檢。
經登檢後清查計有陸籍蔡姓船長等15人(均為男性),鐵殼船體約420噸,漁獲約2噸均依法海拋。由於「閩」船非法越界捕魚事實明確,爰依據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2條及其施行細則第42條之規定,由第三(台中)海巡隊PP-10035艇將「閩」船及船長、船員等15員全數押返台中港海巡基地偵辦並處以罰鍰新台幣320萬元、沒入漁具,經確定罰鍰已匯入國庫,今日上午09時許,將「閩」船驅離出境,並警告不得再進入我國禁限制水域作業,否則將加重裁罰金額,甚至沒入漁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