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電動車公用快充電樁少現爭搶亂象 也有議員提醒充電樁安全
台中市議會22日進行電動車充電樁的檢討報告,多位市議員指出,全市針對充電樁不足,快充比例過低提出質疑,也要求交通局協助社區訂定充電樁設置辦法,避免受制於管委會,不過,也有議員提出警語,外界都在呼籲增加充電樁,但日前台中市一處電動巴士停放區發生大火,要求交通局在設置同時,也要考量到安全。交通局長葉昭甫說,會考量預算、數量和使用需求,議員建議會納入參考。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台中市已符合中央要求電動樁要設2%要求,今年底電動樁會由410支增加到888支,其中快充95支,再逐年增加1%,到2032年就可達3844支,達到10%的目標;至於充電樁太多引火災的疑慮,葉昭甫表示,未來設置不會太密,在有人管理的停車場設有滅火毯及熱感應器。
葉昭甫說,議員反映,駕駛充完電後未離開,各縣市都開始出現錯誤樣態,已開始擬訂罰責,未來若晚上停在快充格位,那半夜就要牽車;市府會衡量區位調整快慢充比例,例如商業區約停留二到三小時,快充電樁設置多一點,有的住宅沒有設置充電樁,住家附近停車場以慢充為多,方便民眾晚上停車,充飽電早上開出來。另也考量經費有限,快充電樁費用約為慢充的15至20倍,快充多了,慢充就會少很多。
市議員陳淑華、陳俞融、江肇國指出,一年增加1%充電樁太慢,目前台中市充電樁目前只有410支,電動車至7月已達一萬多輛,比例只有25比1,落差太大,同時質疑快充比例太少,目前只有4支,完全不符合民眾實際需求。
議員蔡耀頡則認為,應請定充電樁管理辦理協助社區大樓設置,劉士州認為對於有設置充電樁的大樓應予補助,陳文政則認為建議市府應該規定新建大樓都要設置一定比例的充電樁。
楊大鋐、江和樹及黃佳恬都認為,台電在夜間收費都會較低,因此建議交通局在訂定電費的收費標準,夜間充電應該較低;江和樹並質疑,若有民眾充飽電卻仍佔用停車格該如何處理;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會有罰則。
由於多數議員都要求增加充電樁,市議員陳廷秀則持不同意見,認為日前放置四方公司的電動公車起火,而電動車發生火災並非像一般火災可以用滅火,希望交通局在設置充電樁要注意到安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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