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彰投分署運用僱用獎助措施 助障者重返職場
記者黃志炫/台中報導
五十六歲的阿寶因先天性中度肢體障礙而步伐稍慢,在職涯路上常因此受挫,但每一次跌倒,他都勇於求助,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彰化就業中心的支持下重新站起。為提高雇主僱用意願和讓阿寶有更多時間適應新工作,就服員搭配運用「僱用獎助措施」,為阿寶爭取到適合他的機台操作工作,同時獲雇主認同進行工作的合理調整,目前阿寶穩定工作即將滿一年。中彰投分署各就業中心運用僱用獎助措施近一年已成功幫助近八百名身心障礙者等特定對象勞工重返職場。
阿寶在一0九年第一次向彰化就業中心尋求協助,經媒合獲得包裝作業員一職,他工作態度認真,表現穩定。然而,卻因疫情影響公司訂單縮減,阿寶於一一二年十月再度失業。面對低潮,他再次向彰化就業中心求助,考量到他的身體狀況與能力,就服員透過「僱用獎助措施」積極為他媒合合適職缺,經盤點瑞益五金工廠的機台操作員適合阿寶,這項工作內容簡單且重複性高,並可坐著進行,正可為他提供友善的工作環境。
在工作的適應過程中,就服員常到廠關懷,積極了解阿寶的工作情況,並協助雇主根據阿寶的需求調整工作內容,讓他逐步適應。雖然阿寶的動作不如一般人流暢,但在雇主的支持,加上阿寶自身的用心和努力下,如今已能穩定且獨立地完成工作。
中彰投分署表示,僱用獎助措施的目標不僅是解決求職弱勢者失業問題,更期盼企業能提供友善的工作環境,讓每位願意付出努力的人都能找到適合的位置。凡是雇主僱用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符合資格的失業勞工,連續僱用滿三十日,就可以申請僱用獎助,會依勞工身分類別,發給每人每月九千元至一萬五千元不等的獎助金,最長發給十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