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開庭!民團聯署加重刑責 300人現身陳情:惡魔保母請予死刑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北市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虐死1歲男童剴剴,台北地院今天(19日)下午第4次開庭,有民間團體發起「虐童致死」應修法加重刑責聯署活動,並號召民眾到場聲援,今天中午約有300多位民眾集結在捷運西門町站出口,大喊「虐童致死唯一死刑」,並持布條「惡魔保母請予死刑」、「虐童人魔罪大惡極,無可教化應處極刑」陳情。北市警指出,活動前已接獲情資,約有15名警力在場維持秩序。

保母虐死剴剴案今天開庭,民眾聲援應修法加重刑責聯署活動,呼籲惡魔保母應判死刑。(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保母虐死剴剴案今天開庭,民眾聲援應修法加重刑責聯署活動,呼籲惡魔保母應判死刑。(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保母虐死剴剴案今天開庭,民眾聲援應修法加重刑責聯署活動,呼籲惡魔保母應判死刑。(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保母虐死剴剴案今天開庭,民眾聲援應修法加重刑責聯署活動,呼籲惡魔保母應判死刑。(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保母虐死剴剴案今天開庭,民眾聲援應修法加重刑責聯署活動,呼籲惡魔保母應判死刑。(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保母虐死剴剴案今天開庭,民眾聲援應修法加重刑責聯署活動,呼籲惡魔保母應判死刑。(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保母虐死剴剴案今天開庭,民眾聲援應修法加重刑責聯署活動,呼籲惡魔保母應判死刑。(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民團聯署表單指出,「剴剴案」震驚社會,一名幼童在長期遭受保母虐待後,最終不幸離世。這一悲劇再度提醒我們,儘管台灣已於2016年簽署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有生命權、生存及發展權,但如無有效的執行機制與社會責任意識,悲劇依然會重演。

回顧韓國的鄭仁案,該案件引發了韓國社會對兒童保護體系的全面反思,並促使當地政府進行了一系列司法與社會改革。韓國政府在案件發生後,迅速加強了對兒童虐待案件的立法與監管力度,並在各級政府部門間建立了強化的跨機關合作機制,以快速處理兒童保護案件。這一系列改革的成功經驗,可以作為台灣改革的寶貴借鑒。

在此背景下,我們應當積極採取行動,落實《兒童權利公約》,完善台灣的兒童保護體系,並學習韓國的經驗,強化社會責任與跨機關協作機制,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安全的環境中成長。

民團聯署建請增訂刑法271-1條「虐殺十二歲以下兒童罪」:有鑑於幼童的脆弱性及缺乏自我保護與反抗能力,而易遭惡意之人虐待傷害,甚至以虐待手段掩蓋其殺害幼童之犯意,建請增訂刑法271-1條「虐殺十二歲以下兒童罪」,針對虐殺12歲以下兒童者,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並增訂不可假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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