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花蓮震災穩僱獎勵 延長至明年6月底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勞動部今(2)日表示,為穩定花蓮勞工就業,並鼓勵雇主辦訓,原訂今年11月底截止的獎勵計畫延長至明年6月底,除雇主可申請穩僱獎勵外,勞工參與訓練最高可領新臺幣1萬7210元訓練津貼。

為支持花蓮地區事業單位穩定僱用勞工,勞動部「中華民國113年4月3日花蓮震災受影響嚴重事業單位穩定僱用訓練獎勵計畫」於上月29日公布修正,再延長實施期間至114年6月30日止,並自114年1月1日起,調整事業單位穩定僱用訓練獎勵最高為1萬4250元。勞動部自今年6月1日推動該計畫,截至11月29日止,已核定162家事業單位安排勞工參加訓練課程,計已協助在職勞工1485人次。

勞動部為專案協助花蓮縣轄內受0403花蓮震災嚴重衝擊的事業單位穩定僱用勞工,事業單位經通報實施減班休息,並安排全時及部分工時受僱勞工參加訓練課程,即可按實際參訓勞工人數,領取穩定僱用訓練獎勵。考量花蓮縣轄內事業單位因震災及後續風災影響尚未恢復正常營運,又受到114年最低工資調漲影響,為鼓勵事業單位持續僱用勞工並保障勞工穩定就業,延長計畫實施期間至114年6月30日止,且事業單位與勞工合議通報減班休息實施期間最遲應至114年6月30日止。

另外,自114年1月1日起,酌予提高穩定僱用訓練獎勵額度,全時勞工參加訓練課程達75小時以上,發給1萬4250元;部分工時勞工參加訓練課程,凡事業單位通報實施減班休息時數達今年3月全月正常工作時數的一半,按每名部分工時勞工每月完成的訓練課程時數發給不同定額的穩定僱用訓練獎勵,完成訓練時數達25小時以上,發給6500元;達50小時以上,每月發給1萬1500元;達75小時以上,發給1萬4250元。

至於參訓勞工如於減班休息前後有投保薪資差額,完成計畫規定訓練課程時數後,即可由事業單位代向勞動部申請核發勞工訓練津貼至參訓勞工個人帳戶,最高可領取1萬7210元。

勞動部表示,此項計畫採從優、從速、從簡辦理,歡迎符合資格的事業單位在114年6月30日前至本計畫專區(網址:https://onjobtraining.wda.gov.tw/)提出申請,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