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環保局因應碳費制度上路 攜手環境部強化產業溝通

因應碳費制度上路,南市環保局與環境部於大臺南會展中心舉辦碳費制度與自願減量說明會。(記者李嘉祥攝)
因應碳費制度上路,南市環保局與環境部於大臺南會展中心舉辦碳費制度與自願減量說明會。(記者李嘉祥攝)

▲因應碳費制度上路,南市環保局與環境部於大臺南會展中心舉辦碳費制度與自願減量說明會。(記者李嘉祥攝)

為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環境部將於114年起開徵碳費,並率先對年排放量2.5萬噸以上的企業實施,其中包括電力、天然氣供應及製造業;因應碳費制度上路,臺南市政府環保局與環境部特於大臺南會展中心舉辦碳費制度與自願減量說明會,邀氣候變遷署等人出席,協助在地企業應對碳費挑戰。

氣候變遷署說明碳費自114年1月1日開始計算,企業需於115年5月申報繳納114年的排放碳費,一般費率為每公噸300元,若業者於114年6月30日前提出自主減量計畫,費率可能降至每公噸100元或50元,也強調碳費是減量工具而非財政工具。

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南市有59家企業需繳納碳費,市府早於今年6月便邀請環境部派員南下,說明碳費子法草案並聽取地方意見。隨著費率確定後,市府將協助企業推動減碳措施,不僅降低碳費支出,更邁向淨零轉型。

許仁澤指出,碳定價制度是全球公認應對氣候變遷的重要工具,企業的最佳因應方式是積極推動自主減量,市長黃偉哲特別重視在地產業是否能應接碳有價時代,會將持續協助產業推動淨零轉型,迎向低碳未來。

此外,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6條規定,企業可透過自願減量額度抵扣碳費排放量,此次說明會也特別邀請800KW以上用電大戶參與,了解自願減量專案申請方式;非碳費徵收對象的企業也可透過減量措施取得交易額度,並充分利用環保局的輔導資源,共同打造低碳產業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