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組織法修法引爭議 原團控訴:錯愕原民立委提案限縮原民權益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及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提案修訂《原住民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針對原住民委員會主委由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輪流擔任及原民會委員改為無給職,修法草案經黨團協商未果,原定上周立法院院會進行逐條討論後並表決,遭民進黨團抗議,全案於下次院會討論。原住民團體4日於立法院外集抗議,前立法委員、排灣族民族議會代表曾華德控訴,原民會組織法修法目的,只是為了政治鬥爭,並非真正保障原民住族群的權益。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國民黨立委鄭天財分別提出《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第4條及第7條條文修正草案,主要針對原民會主委改由平地、山地原住民輪流擔任,並且原民會委員改為無給職,提案修法朝野沒共識,立法院長韓國瑜協商未果,原定上周五(29日)立法院員會內進行逐條討論並表決,引爆民進黨團不滿,杯葛議事。

立法院外4日集結許多原民團體抗議,原民會組織法修法,應該是保障原住民組權益,但高金素梅提案修法版本,卻是砍掉委員會委員的聘任薪資,限縮原住民族委員服務能量。排灣族民族議會代表、前立法委員曾德華表示,原住民族委員會當初機關設立,是行政制也是委員會制,行政制是有主委,而委員會制有族群委員,但是沒有委員長,由各原住民族推派代表,從最初的原住民9族到現在的16族原住民族。

曾華德指出,委員會的聘任委員的工作主要協助原民會主委,讓各原住民族群的權益及文化都能受到保障,委員會聘用的委員應該得到合理的薪資,這次原民會組織法修法目的,以避免委員會委員「酬庸」而非真正推動增進原民組群權益。

曾華德批評,這次原民會組織法修法更像是政治手段報復,呼籲修法草案不應強渡關山,曾華德說:『(原音)你把我們的族群委員,辛苦在協助我們做事的人,無幾次誰願意去擔任這樣的一個職務,外面的解讀有沒有錯,這是選舉後的一個報復、一個修理,所以你們才提出這樣的一個建議,如果是這樣原住民不接受、原住民不同意、原住民不妥協。』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也到場聲援,他提到,這次組織法修法,讓原民會主委改由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輪流擔任,「這是非常殖民式」的立法,甚至逾越了憲政體制,沈伯洋說:『(原音)』高金背離的是現在的法律原則,背離了憲政體制 而提出這樣的修法,我雖然沒有辦法代表原住民,但我至少能夠代表法律的原理原則下,應該要堅守法律的原理原則。』

沈伯洋強調,修法初衷應是基於保障原住民族群權益,協助原住民落實轉型正義、土地正義,而非讓原住民群族自我限縮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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