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 假投資吸金8.9億 發哥二審重判

綽號「發哥」的男子陳超羣非法吸金8.9億多元,台南高分院26日依銀行法判刑14年4月,犯罪不法所得沒收。(本報資料照片)
綽號「發哥」的男子陳超羣非法吸金8.9億多元,台南高分院26日依銀行法判刑14年4月,犯罪不法所得沒收。(本報資料照片)

綽號「發哥」的男子陳超羣在高雄設立辦公室,自稱在澳門、新加坡等地賭場經營VIP賭廳及生技公司,參與投資每月可獲利3%至10%,4年多來非法吸金8.9億多元,更有官警被騙上千萬元。一審依銀行法判陳男14年,台南高分院26日略為加重改判14年4月,犯罪不法所得沒收。可上訴。

該案曾在台南地區鬧得沸沸揚揚,同案另5名下線被告,也分別被判刑3年多至7年多不等。當時台南市警局更有不少官警受騙,少則數十萬元、多則數百萬至上千萬元,有些人還私下借錢投資;其中,外傳某位已退休的分局長曾投入千萬元,甚至連退休金都賠上。

陳男從2012年起,自稱在澳門威尼斯人賭場、新加坡金沙賭場經營VIP賭廳及生技公司,如果參與投資他的賭場、生技公司,每月可獲取投資金額3至6%不等的紅利;如果投資達一定金額,還可免費招待前往澳門、新加坡的賭場參觀旅遊。

陳男更宣稱,如果投資人另行招攬其他下線投資達一定金額並經他同意,即可取得經營管理權,自招攬投資的總金額多抽取1至2%不等的紅利,以及自行決定下線投資人的紅利成數。

陳男以此方式招攬投資,直到2016年8月間無法再支付利息給投資人為止,共吸金8億9098萬元;另還指示他人以不實的投資理財、觀光支出等名義向海關不實申報,再攜帶現金到境外交給他,共搬運美金339萬4000元。

一審以陳男嚴重破壞社會經濟秩序,但犯後坦承犯行且與部分被害人和解判刑14年;檢方與陳男均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以一審認定的吸金金額有誤,昨天撤銷改判14年4月,犯罪不法所得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