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能學韓國「戒嚴反制在野黨」?律師曝2理由:無法比照

南韓總統尹錫悅3日晚宣布戒嚴,但短短6小時後就在國會全票通過解除的情況下,4日凌晨下令取消,引發國際震驚。民進黨立院黨團在社群發文,以台灣立法院狀況比擬,遭質疑是「挺戒嚴」後火速刪文。律師黃帝穎表示,台灣無法比照韓國戒嚴有兩大法律理由,首先是法律程序上,台灣總統發布戒嚴須有國會通過或追認才生效,其次是台灣《戒嚴法》明訂「戰爭或叛亂發生」為要件,與韓國法律要件不同。

南韓總統尹錫悅3日晚間突襲發布戒嚴,經過數小時後,在今(4)日凌晨宣布遵循國會投票決定,解除戒嚴並撤回軍隊。立法院民進黨團也在Threads發文談南韓戒嚴,並以台灣立法院狀況比擬,批評藍白刪國防預算、違憲擴權,遭國民黨質疑「挺戒嚴」後火速刪文。

律師黃帝穎在臉書發文,韓國總統發布戒嚴,國會遭軍警封鎖,議長、議員無法開會,被認為是總統反制在野黨的非常手段。黃帝穎說,台灣國會藍白杯葛總預算、通過毀憲亂政的「擴權法案」、更企圖通過癱瘓憲法法庭的《憲法訴訟法》,許多人質疑在野黨「親中亂台」,台灣何不比照韓國發佈戒嚴?

黃帝穎說明,台灣目前無法比照韓國發布戒嚴,有兩大法律理由,首先是「台韓戒嚴的法律程序不同」,台灣總統發布戒嚴,必須經過國會通過或追認,才會合法生效,而韓國總統發布戒嚴,是國會過半否決,才會失效。因此韓國軍警封鎖國會,應該是為了避免戒嚴令被韓國國會否決的極端手段。

黃帝穎續指,「台灣《戒嚴法》明文『戰爭或叛亂發生』為要件」,戒嚴嚴重影響人民權利,是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的最後手段,台灣在遭受中國大陸武力進犯,較符合戒嚴法要件「戰爭或叛亂發生」,因此韓國的戒嚴令,與我國法律要件並不相同。

黃帝穎認為,台灣要反制藍白毀憲亂政,目前無法援引韓國戒嚴的非常手段,還是回歸國會議事攻防、公民力量監督和憲法法庭最後把關。就算是例外的急迫情況,如國會硬推癱瘓憲法法庭的「憲訴法」,還是能以行政院長拒絕副署、守護民主憲政的方式,讓毀憲惡法不生效,此時藍白回歸憲法,如不同意行政院長拒絕副署,就應提起不信任案,倒閣後國會全面改選,直接面對最新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