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高檢主任 籲重啟「正己專案」

前「連一鮑魚」負責人鍾文智棄保潛逃,爆出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裁定鍾不予延長科技設備監控過程有重大疏失,重創司法公信力,各界質疑鍾未被監控「水很深」,要求司法主管機關查明究責。對此,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1日開「第一槍」,在臉書發文「正人必先正己」,建請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重啟執行「正己專案」,查明本案是否涉及弊端。

陳宏達認為,鍾文智案重創司法公信力,是否有司法官涉及不法,有查明釐清必要,雖然最高檢已無特偵組,但最高檢的正己專案已行之多年,可以恢復正己專案查明。

他認為,倘若查無司法人員涉及不法,可依《最高法院檢察署執行正己專案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於偵辦結果未發見司法官涉及犯罪,但有行為失當者,應報法務部或轉司法院處理。」移請司法院追究相關人行政責任。

此外,有周刊爆料指稱,該案合議庭受命法官陳勇松,要求書記官偽造電話紀錄。台灣高等法院昨日澄清周刊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

高院表示,陳勇松去年10月9日開庭詢問檢察官、鍾文智及律師後,打算以增加保證金方式,替代不予延長科技設備監控期間,故指示書記官電詢檢察官及律師意見。

書記官致電高檢署承辦書記官詢問「本院擬增加保金2000萬元,不予延長科控設備監控,檢察官有無意見?」,但當時製作電話紀錄時僅記載「本院如增加保證金2000萬元,檢察官有無意見?」略未記載「不予延長科控設備監控」,陳未仔細核閱即批示附卷。

案經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後,陳整理卷證時發現電話紀錄內容不完整,請書記官回憶當時雙方實際詢答情形,經書記官確認後,始依實際情況再製作電話紀錄,並抽換原電話紀錄,絕無偽造情事,「請外界勿妄加臆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