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北港路土地開發 國土署:都市計畫變更要件須經嘉義縣市審議通過
嘉義市北港路兩側土地區土地區段徵收延宕將近20年,嘉義市議員批評,內政部聯手嘉義縣政府要將嘉義市邊緣化。對此,內政部國土署今天(18日)澄清,「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案」依法為嘉義縣、嘉義市政府擬定聯合都市計畫,相關都市計畫檢討變更案件,必須先經過嘉義縣市都委會審議通過,以符合法定程序規定。國土署表示,本案因嘉義市政府未依規定完成聯合審查,經專案小組委員建議補充資料後再提會討論。國土署也說,國內其他聯合都市計畫,如曾文水庫特定區橫跨嘉義縣、台南市轄區,仁義潭風景特定區橫跨嘉義縣、嘉義市轄區,也都是依照上述法定程序辦理聯席審議。
嘉義市政府北港路區段徵收開發計畫定位為城市向西擴展重要發展廊帶,以TOD為主軸,期末報告送內政部。不過,市議員張秀華質詢時指出,上個月,內政部都委會會議紀錄係採納嘉義縣府書面建議,納入高速公路交流道特定區檢討,不採納嘉市開發計畫。張秀華質疑,中央與嘉縣都是民進黨執政,難道嫁女兒、娶媳婦也要嘉義縣同意、;嘉義縣未派人參加,內政部卻採納書面建議,形同聯手縣府要將嘉市邊緣化。
國土署表示,本案自2008年4月間辦理公開展覽,經過6年多時間,嘉義市政府才於2014年9月18日送給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期間召開都委會專案小組2次會議,經過內政部都委會2015年6月30日第854次會議討論決定,請嘉義市政府於2015年底以前確認,如經評估確認後仍有開發需求,應重新檢討修正相關計畫內容後再提請審議,否則維持原計畫。
國土署表示,嘉義市政府卻遲至2017年12月間才提送相關資料,原專案小組繼續於2018年1月26日開會討論,嘉義市政府又拖延6年後,於2024年8月23日重新修正計畫書圖內容送來內政部。國土署專案小組於今年10月14日召開第4次會議獲致初步建議意見,本計畫內容與2008年間公開展覽之內容已大幅調整修正,且與原先認定個案變更之開發目的與項目不符,經專案小組委員討論,後續請嘉義市政府評估納入通盤檢討,或循個案變更程序辦理,並提請嘉義市都委會審議通過後,再提內政部都委會繼續審議。
國土管理署再說明,專案小組於今年10月14日召開第4次會議,因為縣市聯席審查案件,邀請嘉義縣政府等相關機關列席說明並提供書面意見,因前述變更程序皆尚未釐清,因此未進入實質內容討論,故當日會議僅請嘉義市政府,將前述意見納入後續討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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