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菸害防制法全面禁止電子煙 保護兒少免於「菸」害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菸害防制法」新法於去年3月22日上路,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統計,截至11月底止,總計裁罰3511件,裁罰金額逾2億4000萬元。其中,電子煙的部分為865件。國健署今(9)日指出,已經與各縣市衛生局聯合加強稽查,相關查處電子煙、加熱菸結果數據,將定期公布於國健署官網,提醒業者切勿心存僥倖。
國健署公布「112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顯示,青少年紙菸使用比率下降,但電子煙使用率仍達4.8%。國中生吸菸率為2.0%,高中職生吸菸率為6.7%;國中生、高中職生電子煙使用率分別為3.2%與6.3%,合併計算推估,約有5萬多名青少年使用電子煙。
在加味菸方面,調查結果顯示,每10個青少年吸菸者中就有4個使用加味菸(國中39.0%、高中職44.5%),特別是女生的使用比率高於男生,國中女生高達43.8%、國中男生36.7%;高中職女生更達61.2%、高中職男生37.2%; 調查結果也顯示,青少年校園二手菸暴露率國中生為5.7%,高中職生為11.1%;而家庭二手菸暴露率國中生為25.9%,高中職生為26.0%,約每4個學生就有1個暴露於家庭二手菸中。
國健署呼籲民眾,為了自己及家人孩子們的健康,一起為愛戒菸,共同守護青少年,創造幸福的無菸家庭。可利用國健署提供的多元戒菸服務,免收戒菸輔助用藥部分負擔費用,由全國約2700家醫事機構的專業醫事人員提供量身打造的戒菸服務,或撥打戒菸專線(0800-636363)。
國健署指出,已與各縣市衛生局聯合加強稽查,相關查處電子煙、加熱菸結果數據,將定期公布於國健署官網。(取自國健署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