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稱富察案「已一審公開宣判」但刑期不明...陸委會指未審先判「都是謊言」、聲援小組錯愕轟「一路黑箱」:兩岸文化交流蒙巨大陰影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失蹤至今屆滿兩周年,國台辦昨日宣布,富察上個月已一審「公開宣判」。陸委會直言,但過程上完全保密,未經審判先行定罪,國台辦說法純屬謊言,更暴露中共專制統治本質;「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也大為錯愕,表示該案一路「黑箱」到底,富察也未得到中國法律應有的維護,更為兩岸文化交流投下巨大陰影。

 

國台辦昨日表示,據瞭解,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李延賀犯煽動分裂國家罪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於2025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嚴格依法審理案件,充分保障了李延賀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


不過,國台辦方面並未透露李延賀的一審公開宣判結果。

 

陸委會對此抨擊,中國國台辦聲稱此案為「公開審判」,然而實際上整個過程完全保密,且李延賀案早已被中共當局作為政治宣傳工具,未經審判即先行定罪,國台辦所謂「充分保障李延賀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的說法純屬謊言,毫無可信度。

 

陸委會強調,李延賀長期以來對台灣文化出版事業貢獻卓著,而中共將其關押的根本目的是試圖打壓台灣的出版界、學術界及文化界,製造寒蟬效應,「此案清楚暴露了中共專制統治的本質」,並再次提醒國人前往中國大陸時務必提高風險意識,以免成為類似事件的受害者。

 

陸委會呼籲各界正視此案背後的政治意圖,並表示將持續關注事態發展,保障台灣民眾的權益與安全。

 

陸委會並說,已經全面掌握相關情況,但為尊重家屬意願,暫時不便對外透露具體細節。

 

「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也透過聲明表示,這項進展,讓他們感到失望及錯愕;首先,他們認為富察從被關押開始到所謂「公開宣判」,事實上是一路「黑箱」到底。

 

小組指出,富察是一位單純的出版工作者,他於2023年3月底前往上海之後隨即失蹤。兩個月後,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才宣稱富察「涉嫌從事煽動分裂國家」。上個月27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苗生明,表示為了「嚴厲打擊國家安全犯罪」,已依法辦理富察「煽動分裂國家案等重大危安案件」。

 

小組表示,然而兩年來除了上述的宣示,到底富察為何被拘捕、有什麼樣的證據,乃至於中國司法單位的正式起訴書與富察的行蹤與健康狀況,完全沒有任何公開消息。

 

第二、小組表示,富察即使做為一位中國公民,他根據中國法律應該有的權利都沒有得到維護。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7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監視居住最常不得超過6個月」,但顯而易見,富察被關押早就超過法律規定的時程。

 

小組再說,國台辦在聲明中宣稱,富察案「於2025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嚴格依法審理案件,充分保障了李延賀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但富察遭判刑的罪名、刑度、控辯雙方的陳述,公眾完全無從得知,也無從通過公開網站查閱。這所謂的「公開」,究竟公開了什麼,令人費解。

 

第三、小組表示,富察案的發展,對兩岸文化交流投下巨大陰影。

 

小組說,富察的失蹤震撼了台灣出版文化界。因著富察案,讓台灣絕大部分文化工作者對北京當局究竟如何看待兩岸的交流與正常的文化工作、出版與言論自由起了疑懼。在北京與台北因為政治對立而難以溝通的情況下,民間的文化交流本是可以和緩對立、促進了解的橋樑,「然而,因為富察的無辜被捕這樣的機會平白流失了。」

 

基於前述三點,連署小組再次呼籲北京政府,請確保富察在被拘留期間應享有的法律權益,並要求真正「公開」富察案的詳情,以及富察的健康狀況。這是一個被國家拘捕的人應該享有的最基本權利,也是北京促進兩岸民間和平交流應該要採取的必要措施。

 

 

圖片來源:網路、民視新聞

 

更多放言報導
中國「密審宣判」富察...陳培瑜轟國民黨稱捍衛中配言論自由、有幫「中配」富察人權發聲嗎?
富察上海遭逮已21個月...聲援小組籲蔣萬安「雙城論壇表達關切」:要求中國給予公開、公正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