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明年4月如期施行? 綠營內部意見不一

台北市 / 綜合報導

國土計畫法,預計明年4月30日全面上路,但不只朝野意見不同,民進黨內部,也有不同的聲音。其中最大的爭議點,就是農業土地,民進黨13位立委,站出來要求中央展延,明年先不要上路;但也有民進黨立委出面堅持,應該要如期實施。至於內政部長劉世芳則說,還需要多溝通,但也提到,目前還有八個縣市,沒有交國土功能分區圖,而且都是國民黨執政的縣市。

環保團體,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國體計畫法之前,特地到立法院,對立委們喊話,請讓國土計畫法如期上路,否則就是踐踏立法。但國土計畫法不只朝野意見不同,綠營內部也有歧見。不僅審查法案當天出面喊話,前一天有13位民進黨立委還站出來呼籲政府展延國土計畫法全面施行時間,不要在明年。而國土計畫法為何讓立委意見難以聚焦?

其實法案早在2016年就已經公告實施,目的在於將過去區域計畫時期未能以國家為整體考量的土地分區,將適合和不適合發展的土地界定清楚,包括強化國土保育保安加強農地維護管理像是改善農地破碎化農地總量管控等,還有鄉村地區轉型以及尊重原民傳統文化,施行後分階段上路。

而在2025年,「國土功能分區圖」得一併公告,2025年4月,各縣市功能分區圖必須不過其中最大爭點,農業土地分區,讓許多立委跳出來反對,各縣市功能分區圖也根本還沒交齊。針對綠營多位立委跳腳,內政部長先緩頰,內政部長劉世芳說:「不同聲音本來就是我們一貫文化,最需要溝通的是,8個沒有繳交的都是國民黨縣市,對於法案全面上路後的農地分類。」

其中優良農地良好農地被質疑依照新法,農民是否可能難以變更土地,永遠變農奴,政府解釋,土地變更是可調整的,各縣市政府每5年檢討一次土地使用狀況;也有人擔心是否會不能蓋農舍,政府說明仍可依法申請興建。而農業大縣雲林縣,提出應該增訂「農業發展權」,因為身為農業發展地區,無法任意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民眾財產權利用受限,發展受到影響,因此訴求,應該要有補償條款。

內政部長劉世芳說:「前兩天雲林縣長提到農業發展權,這幾個縣市變更需要按照容積移轉賠償經費送給不合時宜這是未來國土計畫的一個災難。」根據農業部的估計,台灣的農地要維持74到81萬公頃的面積,才能維持糧食自給率。國土計畫法旨在以國家角度規劃土地,試圖改變不合時宜的分類,但如何兼顧區域發展與意願,仍考驗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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