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少將「掐脖、強吻」女子!監察院痛批「重傷形象」全票彈劾通過
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謝靜華酒後掐脖、強吻女子,監察院表示,全數通過對謝的彈劾案,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圖/資料照)
國安局少將謝靜華,被拍到酒後失態,強吻一名女子,該女後被爆出是曾任中平艦首任艦長的國防部上校尤鐿濂。監察院今(21)日表示,謝靜華的行為侵犯被害人尊嚴,嚴重傷害國安特勤人員形象,情節重大,於12日全數通過監委王麗珍、趙永清、鴻義章提出的彈劾案,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先前網上傳出謝靜華酒後與女子熱吻的影片,謝2月初遭爆喝酒後,當街蹲坐,與同行的女子行為相當親暱,謝靜華抓著該女子的脖子強吻,對方則半推半就地接受,謝靜華更扯下女子的口罩,嘴對嘴接吻。後遭國安局列為優先汰除人員,謝靜華也因此遭停職。監察院指出,該影片遭民眾上傳,2月5日經新聞媒體披露後,引發負面評論,嚴重損及特勤人員與政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
監察院續指,國安局於2月2日知情後,立即通知謝靜華說明案情,謝在調查期間,表示該女在台北某公司上班,並提出該女以非真實姓名所出具之聲明書,媒體及立委於2月間詢問本案事況及該女是否為公務員,國安局再次詢問,謝靜華仍堅稱該女的假名,且在民間科技公司任職,非公務員,導致國安局以錯誤資訊對外說明,引發誤解,後續引發媒體報導及網路負面評論,並致侵犯女方人格尊嚴,洵屬重大違失。
監察院直言,國安局工作任務涉及總統等人之安全,以及維護國家安全與利益等重大事項,對於其形象與品格之要求,較一般公務員更為嚴謹。謝靜華酒後失態,未能恪遵謹慎勤勉規範,言行失檢,並於調查過程中,違反公務員誠信義務,提供不實訊息,使國安局發布錯誤資訊,遭到抨擊、陷入事況處理危機,另經媒體傳播所生影響,嚴重損害國安局信譽及形象,以及公眾對國安局的信心。
監察院表示,謝靜華上述行為,斲傷影響國安特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情節重大,爰依憲法第97條第2項及監察法第6條之規定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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