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遇緊急情況只能戒嚴?法學補教師曝:民主國家還可用「這招」

南韓總統尹錫悅日前宣布戒嚴,但民進黨立院黨團則在社群平台發文「挺戒嚴」,引發爭議。然而對於戒嚴的相關法律規定究竟為何?以及是否有其他因應緊急狀況的手段?法學補教老師廖震在網路節目《廖震談時事》上指出,戒嚴將使多項人民權利受限制,但民主國家,除了戒嚴,其實總統也可以選擇發布緊急命令的方式因應。

廖震表示,跟據目前我國憲法對於戒嚴的規定,權力在總統身上,憲法本文第39條規定,「總統依法宣布戒嚴,但須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所以宣布戒嚴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通過、一種是追認。進入戒嚴之後,就脫離原本的憲政秩序,直接按照戒嚴法的規定,由全國最高司令官,掌控所有的司法跟行政權。

關於通過與追認的差異,廖震解釋,根據戒嚴法規定,假設戰爭或叛亂發生,立法院可以通過建請總統宣告戒嚴,那總統就可以宣告戒嚴,或是總統與立法院已經講好了,若發生戰爭,必須要進入全民應戰的狀態,那就要宣告戒嚴。也就是這沒得選擇,必須要在這麼重大的情況之下,才有辦法宣告戒嚴。而戒嚴法也規定,總統在情勢緊急時可以經過行政院的陳情宣告戒嚴,但戒嚴法與其他任何相關法規範,對於怎樣算「情勢緊急」,沒有特別說明。

戒嚴將使多項人民權利受限制

至於追認,廖震說明,指的是總統在情勢緊急時,得經行政院的陳情可以宣告戒嚴,意即不是立法院通過,而是行政院請總統戒嚴,總統考慮之後宣告戒嚴;宣告戒嚴之後,應於1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換句話說,一種是立院通過、一種是總統先宣告之後,立法院再追認。

對於戒嚴的影響,廖震舉例,包括人民會沒有集會遊行權、沒有宗教表現自由、沒有工作團結權、沒有通信秘密自由、沒有行動自由,可以對旅客任意進行檢查、對建築物船舶以及認為可疑的住宅施行檢查、可以破壞人民的不動產、民間的食糧物品跟資源可供軍用、可以直接拿走。此外還有其他規定,簡單來說,一旦戒嚴,就不是正常憲政體制之下的狀態。

因應緊急狀況 除戒嚴仍有其他手段

有疑問的是,在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除了戒嚴之外,有沒有其他手段可以應付重大變局?廖震認為,其實是有的,像總統可以選擇發布緊急命令、再交立法院追認,立法院不同意的時候,緊急命令就立刻失效。此外,還有另外一個規定是,總統在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可以解散立法院,因為立法院就是民意的代表,不能說行政權已經透過戒嚴的關係掌握了國家至高的司法跟行政管制權,然後又解散立法院。

再來是正副總統彈劾案的提出是否受限制?廖震提到,假設總統因涉及非法情事而被發動彈劾的時候,他可不可以宣布戒嚴?事實上法律沒有限制,所以不能說沒有可能。但如果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要彈劾總統,必須要履行相關程序,由立法院提出,最後要大法官來審理。

更多風傳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