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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危險! 非籍街頭藝人路旁上演「噴火秀」 民眾看傻眼

民眾看到一名外籍男子,在馬路旁邊上演噴火秀,覺得相當危險,警方追查發現,這名外籍男子兩年前,以馬戲團工作名義來台,目前還領有台灣街頭藝人證照,在公共場所、鄰近民宅旁,沒在經申請許可的場地玩火,已觸犯社維法,最高可處1萬2千元罰鍰。 #噴火秀#馬戲團#街頭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