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察遭判3年徒刑 八旗文化:至少能為等待「加上期限」
大陸國台辦今(26)日召開例行記者會表示,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被依「煽動分裂國家罪」判有期徒刑3年。對此,八旗文化表示,感到非常難過,萬幸的是,現在我們至少能為這段等待加上個期限。
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2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李延賀(富察)案,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李延賀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當事人沒有提起上訴,相關判決依法生效。
八旗文化則透過聲明表示,對於富察被判刑消息感到非常難過,萬幸的是「現在我們至少能為這段等待加上個期限」。強調後續若有事件發展,請外界以陸委會發布的消息為主,八旗文化不再發布其他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