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察遭判3年徒刑 八旗文化:萬幸能為等待加上「期限」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遭判3年。(翻攝富察臉書)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遭判3年。(翻攝富察臉書)

遭中國上海警方祕密拘捕的八旗文化出版社總編輯「富察」(李延賀),國台辦今證實上月法院已他判3年徒刑,還稱「富察」當庭「伏法認罪」。對此,八旗文化發出最新聲明回應坦言對此很難過,無奈說萬幸的是至少能為此段等待加上「期限」。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今日於例行記者會上受訪回應,宣稱自己本來不想公開此案細節,但民進黨當局一再炒作政治個案,想汙衊中國司法體制。

陳斌華進一步說明,李延賀在上個月17日由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煽動分裂國家罪,公開宣判3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1年,處收個人財產5萬元人民幣(約22.7萬新台幣);陳斌華並稱李延賀當庭表示「伏法認罪」,也沒在期限內提上訴,因此判決已生效。

對此,八旗文化透過粉專「八旗文化gūsa」發聲明,坦言同仁對此非常難過,無奈嘆道「唯獨萬幸的是,現在我們至少能為這段等待加上個期限」。

八旗文化強調,未來若有相關事件發展,該社將不會再發其他聲明,請大家以陸委會發布的消息為主,「此外,為了讓同仁能夠靜心工作,我們也不接受外界的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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