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要等12年」 國外牙醫家屬狀告衛福部妨礙工作權、考試權

「波波醫師」爭議未完待續,美日等國外牙醫師聯盟的家人,去年即具狀控告衛福部妨礙國人的考試權、工作權,今(20)日全案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2次開庭,原告美日等國外牙醫師聯盟理事長蕭曉玲等一行人在開庭前接受媒體訪問。蕭曉玲表示,因為衛福部前部長陳時中在2017年規定,每年只開放50個牙醫師的實作訓練名額給國外的牙醫師(國內牙醫師無此限制),導致在國外念牙醫系學生的考試權及工作硬生生地被剝奪,「這場官司即使最後要打到憲法法庭,我們也要打到底。」

蕭曉玲表示,依照現行醫師法第4條之1的規定,醫師和牙醫師需通過兩階段國家考試,第一階段通過之後,必須到衛福部指定的教學醫院進行適應性訓練(簡稱實習)後,才有資格參加第二階段國考,考過之後才能取得牙醫師執照。這項規定無論對國內的牙醫師或是國外學歷的牙醫師都是一樣適用。

然而陳時中卻在2017年,規定國外牙醫師的實作訓練名額每年只開放50名給國外的牙醫師,台灣1年有200名考過第一階國考的國外牙醫師,卻因50個名額的限制苦苦等不到可以實作的機會。逐年限制的結果,導致今年考過第一階國考的國外牙醫師竟然要排到650號以上,等待實習時間竟然長達12年以上。

蕭曉玲強調,衛福部50名的公告查無法源依據,卻因此剝奪了考生的考試權、工作權,更違反了憲法的平等權。

她說,這兩年多來,他們到處陳情,始終不見政府有善意回應,陳時中的不守法,恣意妄為,損害了國外、美日、歐盟牙醫權益,更讓台灣在國際上蒙羞。他們求助無門之下只好訴諸法律,除了一般的給付訴訟、撤銷處分之訴,美日等國外牙醫師聯盟一定會奮戰到底,即使打到憲法法庭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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