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班導不當管教怒踢椅子 害妥瑞氏症童跌倒判賠23萬

班導怒踢學生椅子致摔倒患創傷後壓力症,法官判賠23萬元。(圖:彭清仁攝)
班導怒踢學生椅子致摔倒患創傷後壓力症,法官判賠23萬元。(圖:彭清仁攝)

新竹縣一所國小楊姓班導師,被控不當管教,見患有妥瑞氏症的李姓學生不服從自然老師口頭管教,竟踢李姓學生椅子,導致學生摔倒並罹患創傷後壓力症,讓照顧李姓學生的父母身心俱疲,憤而提告,求償58萬元。全案法官審理終結,判楊姓導師應賠李姓學生和父母親共23萬元。

判決書指出,2020年9月7日下午,楊姓班導師見李姓學生上自然課時不服從自然科老師口頭管教,於是利用下課時進入教室,要求全班學生趴於桌上,隨後走至李姓學生桌邊並踢踹對方的椅腳,導致李姓學生跌倒,事後頻發惡夢、夜夜難眠,經醫師診斷有急性壓力反應誘發妥瑞氏症,患有創傷後壓力症。

由於李姓學生身心受創,父母親也夜不能寐、食不下嚥,兩人認為楊姓班導師不當管教,嚴重影響一家人的生活起居,向警方報案提告。刑事部分,楊姓班導師坦承踢李姓學生椅腳致其摔倒,並認為只是單純口頭上提醒李姓學生可能程度還不夠,才會踢椅子,楊姓班導師被依過失傷害罪名判刑3個月,易科罰金9萬元。

民事部分,李姓學生的父母向被告求償醫療費、心理治療費、精神撫慰金和交通費共58萬元。不過被告向法官供稱,李姓學生的創傷壓力症候群與管教行為不具因果關係,且替李姓學生診斷壓力症候群的醫生曾指出,大部分整段是依照相關人的描述,並非在場看到事件,因此診斷可能會受到李姓學生的描述有所影響。

法官認為,楊姓班導師的行為事實,應包括當事人的特殊體質,也就是蛋殼頭蓋骨(Eggskull)理論。因為被害人患有特殊體質或舊疾,在無外力介入下本不影響其生命、身體及健康狀態,卻會因為該外力介入後才導致其生命、身體及健康受損,行為人仍應擔負損害賠償責任。

法官也調閱就醫記錄,當事人事發後不但前往身心科就醫,並曾3次轉介心理諮商,創傷後壓力症部分確為楊姓班導師行為後出現。法官最後判處楊姓班導師須賠償李姓學生13萬8605元,另各賠償父母親各5萬元。(彭清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