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車進口業者應誠實申報以免受罰

小客車業者報運進口,應據實申報,如有虛報規格或未報明選擇性配備,海關將處以罰款。(基隆關提供)
小客車業者報運進口,應據實申報,如有虛報規格或未報明選擇性配備,海關將處以罰款。(基隆關提供)

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基隆關表示,小客車業者報運進口,應檢附「進口小客車應行申報配備明細表」,如未依明細表據實申報,可能涉及虛報規格或未報明選擇性配備,依海關緝私條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貨物稅條例等規定,恐受處罰。

基隆關說明,報運進口小客車,除報單貨名欄須報明車輛專用項目八大項: (1)型式年份(2)廠牌、型號及規格(3)排氣量、汽缸數及車門數(4)左(右)駕駛(5)排檔(6)引擎種類(7)觸媒轉化器(8)車身號碼外,配備表係用以輔助進口報單申報事項的不足,並加附於報單,作為通關時查驗與核估價格依據,若進口車輛選擇性配備未能於配備表內各項功能相近的品項內申報者,仍應於配備表第三十二項內如實補充申報。

基隆關說,關務署已就配備表進行修正改版,並自113年三月一日起實施,業者如需配備表可至關務署官網(路徑:首頁https://web.customs.gov.tw/資訊匯流/資料下載/書表下載/進口報單-進口小客車應行申報配備明細表)下載。

基隆關呼籲小客車進口業者,在向海關申報前,應確實核對車輛配備,於配備表報明實際進口車輛配備,以免遭受處罰,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