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批婚後房產登記女方名下「換保障」 怒言:結婚還賣身?

決定攜手走過後半輩子的夫妻,通常會有一些人生規劃,如買車、買房等。不過,網紅律師陳宇安日前坦言,成為律師後,她對於部分結婚女性提出將「房子登記自己名下」以保障自身權益一事,深感疑惑並表示:「到底是結婚還是來賣身?」此外,她也對「討分手費」的行為感到不解。

陳宇安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透露,在當了律師以後,她最聽不懂的一句話就是「他房子車子沒有登記在我名下,那我婚後有什麼保障」,或是父母說「房子就是要登記在我女兒名下,這樣才有保障。」這讓她不禁質疑:「你到底是結婚還是來賣身?」並直言,如果婚後想要有保障,為什麼不自己買房給孩子,「想要有房子避免老了沒地方住,你不會自己買喔。」

陳宇安還表示,她也看不慣「那種來討分手費的」,並疑惑道:「分手就分手了,到底為什麼還要給妳錢。」她更怒斥,女方常說對方浪費了自己的青春,「不是欸,講得好像你們不交往,妳就不會老一樣,到底在講什麼啦。」

貼文曝光後,網友們紛紛回應:「身為女性我也是覺得這種想法很『神奇』!現在都什麼年代了,還有這種結婚像賣身的想法?」、「自己小孩有保障比較重要,別人不關他的事的概念」、「喔對了…那男生的保障是啥…哈哈哈哈」、「臺灣的房價都是丈母娘炒出來的」。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女人可能放棄工作,因為懷孕要卧床,也可能生子冒上生命風險,二度就業也遇到困難或低薪,從勞務到生養育兒不對等時,唯有不動產是離婚時僅有的財產」、「當初婚後買房登記我名下,也是要有安全感。我怕老公耳根軟被親朋好友騙去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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