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巧芯場地借好借滿?她批蔣萬安:依「芯」行政
政治中心/張瑋珊報導
推動罷免台北市國民黨籍立委徐巧芯的「剷除黑芯」申請於景勤1號公園舉辦活動,但遭台北市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以「同月份同場地已有相同性質活動」為由駁回,強調依據「台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同一申請人1個月內只能限定申請使用1次;如今再次傳出,徐巧芯的助理幾乎將松信區3月至6月的區民活動中心「借好借滿」。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何孟樺質疑台北市長蔣萬安,「居然是『依芯行政』嗎?」。
對於徐巧芯助理將松信區3月至6月的區民活動中心「借好借滿」一事,民進黨台北市議員何孟樺感到不可思議。(圖/翻攝自何孟樺臉書)
根據《三立新聞》,徐巧芯竟派助理將松信區3月至6月的區民活動中心幾乎全部「借好借滿」,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何孟樺感到不可思議,「同一個市府的場地,居然有兩套標準?徐巧芯的助理可以借好借滿,罷免團體不同人申請卻要被拒絕?」;何孟樺表示,「公園處說,『因為申請的內容相同』,所以他們把不同的申請人,視為『廣義的同一申請人』!」,但她對此感到疑惑,「我想要請問蔣萬安律師,什麼叫做『廣義的同一申請人』?」。何孟樺指出,法律上只有兩種人,自然人跟法人,「只有聽過自然人跟法人可以有代理人,從來沒有聽說過兩個不同自然人,或是兩個不同的法人,可以當成『廣義的同一人」』!」,何孟樺直言,若是按照公園處的邏輯,「難道蔣萬安跟蔣孝嚴吃一樣的東西,就可以是『廣義的同一人』嗎?」。
何孟樺質疑市府的場地居然有兩套標準,「徐巧芯的助理可以借好借滿,罷免團體不同人申請卻要被拒絕?」。(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何孟樺續指,根據《行政程序法》第21條、22條,「對於行政程序的當事人如何判定」,都有非常清楚的規範,為什麼台北市政府可以「公然違反《行政程序法》,還錄音錄影昭告天下?」;何孟樺接著狠酸台北市長蔣萬安,「以前馬英九還會講『依法行政』,現在蔣萬安居然是『依芯行政』嗎?」,何孟樺更透露,自己前幾天甚至聽說,「整個台北市政府已經變成徐巧芯的後花園」,沒想到如今「蔣萬安再次用具體的行為證明」,令何孟樺不禁痛批,「他(蔣萬安)就是徐巧芯的『細漢仔』!」。
何孟樺痛批台北市長蔣萬安「依芯行政」,是徐巧芯的「細漢仔」。(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原文出處:徐巧芯連3月場地「借好借滿」擋罷團?她批蔣萬安:依「芯」行政的細漢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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