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能源看台灣悲涼命運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圖/本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教文委員會3月31日審查《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以下簡稱《核管法》)修正草案,討論鬆綁核電延役執照換發、安全審查時間等條文。因各方意見分歧爭議大,最後決定保留送院會協商。由於核三廠2號機的運轉執照將在5月17日到期,距今只剩下1個多月,即使修法通過、放寬申請延役時間,恐怕也很難順利延役。

令人擔心,民進黨貫徹非核家園政策恐已成定局,所造成的供電危機、電價上漲甚至產業外移等苦果,只能由全民共同承受。

根據現行《核管法》第6條,核子反應器的運轉執照為40年,若要延役,必須在規定期限內申請換照,而申請換照期限是執照到期的前5年或15年,如果沒有申請換發執照,到期後就不得再運轉。 對此,在野黨提出了超過10個修法版本,重點都是放寬延役申請條件及運轉年限。條件最寬者為在執照到期前提出延役申請,運轉年限有延至60年及80年等。自俄烏戰爭發生後,歐美出現核電復興,原本運轉年限為40年的核電機組延役至60年和80年的案例非常多。

儘管在野黨提出了多個修法版本,且藍白立委加起來有人數優勢,然而,核電延役實在不容樂觀。除了民進黨立院黨團仍全力反對、杯葛外,賴政府也可透過各個行政程序卡關。例如,核安會表示,如果核電廠要延役,核安會無法保證多少時間內能完成審查換照。言下之意,立法院可以通過修法,但是核安會愛審多久審多久,審到期限過了,修法也是白搭。

再如環團要求,等核廢有確定處置方式後再來談延役。但難道只有核電延役才有核安問題,才需要對放射性物料進行管理嗎?非核家園後一樣有核能安全、輻射防護、核後端、核廢料處理的問題。目前看到的是,民進黨要把廢核後的核電廠轉作綠電園區,甚至繼續發展火力發電。但這些計畫有做過環境評估嗎?有取得在地民意認同嗎?還是執政者一聲令下就直接翻轉了呢?

而台電則是告訴民眾,電價上漲是近年來燃料價格大漲所致,與用不用核電無關;另一個有力的論點則是,其實現在核電占整體發電量的比例只剩下不到5%了,全盤廢了核電影響也不大。民進黨政府讓核一、二、三各機組按時除役,再傾全力拉抬綠電,然後以占比不高、核電歸零也沒關係來說服民眾。這真是充分掌握了「雞生蛋還是蛋生雞」的辯證矛盾。

重點是,民眾和產業承受非核後的電價大漲是事實,即使國際燃料價格下降後,台灣電價還在漲,這也是事實;台電一大堆專家跟著民進黨政府欺騙社會大眾,不覺得可恥嗎?

核電延役困難重重,跟在野黨並沒有真正痛下決心挺核到底也有關係。雖然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表示將核電延役作為立法院這會期的重大法案,然而,遇到執政黨挾一切資源瘋狂推動大罷免,區域立委有所忌憚,實在也讓人難以苛責。或許在40%選票的總統上台那一刻,台灣已注定了凶險悲涼的集體命運,能源只不過是種種危機中的一項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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