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逆轉逃死!縱火燒輪胎行害死8親人 新竹逆子陳彥翔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FTNN新聞網]記者薛明峻/台北報導
新竹市東大路一段「正義輪胎行」前年6月發生縱火案,兇嫌陳彥翔認為父母偏愛手足對自己不公,因家務與父母爆發口角,竟購買大量汽油潑灑於輪胎行1樓並點火,造成媽媽、妻小等8名家人命喪火窟,一審新竹地院去年9月判他死刑。案件上訴二審,陳彥翔辯稱沒有殺人動機,潑汽油及點火只是想要父母理他。台灣高等法院今(11)日宣判,改判陳彥翔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一審新竹地院判決指出,陳彥翔與父母、妻子、3名子女、姪女等人同住正義輪胎行2樓。陳彥翔因賭博、選物販賣機經營等,對外積欠債務,經濟狀況不佳,時常與父母因家務分工、家中輪胎行工作問題發生口角衝突。
前年6月15日晚上9點多,陳彥翔與父母再度因家務細故發生激烈口角衝突,他竟駕車外出購買20.35公升汽油,將其中15公升汽油潑灑於輪胎行1樓地板等處,接著以打火機點燃廚房紙巾丟擲,由於輪胎行內擺放大量助燃物,如機車、有機溶劑等,火勢一發不可收拾,陳彥翔的媽媽、妻子見狀,立刻衝上2樓臥室搶救小孩,最後均因火勢過猛未能及時逃出,包含他媽媽、妹妹、妻子、3名子女、大嫂、姪女在內,共8名家人命喪火窟,僅父親及時逃出而倖免於難。
一審新竹地院審理認定,陳彥翔主觀認為父母偏愛手足而對自己不公,只因家務細故與父母發生口角便縱火,造成8名家人喪命,其中包括4名幼童,生命無端遭受剝奪,考量他手段殘酷,其縱火行為可認定是最嚴重的罪行,基於實現刑罰權之分配正義,和維護社會秩序等,有必要永久與社會隔離,因此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殺害兒童、殺人、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等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至於民事部分,陳彥翔的妻子與大嫂家屬提告求償,新竹地院去年12月判陳彥翔應賠償扶養費與精神慰撫金等,共118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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