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保母虐死剴剴 民眾求重判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劉姓保母姊妹被控於一一二年八至十二月間,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一歲男童「剴剴」時,涉嫌長期凌虐、施暴致其死亡。案件由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十九日下午逾三百名民眾手持白花聚集法院外,高喊「惡魔保母不得假釋」,要求司法重判。法官確認審判期預計五月十三日宣判。
劉彩萱、劉若琳姊妹一一二年八月透過兒福聯盟取得剴剴的保母資格,涉嫌自同年九月起施以長期虐待,包括限制自由、暴力毆打等行為。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凌晨,剴剴因全身多處重傷送醫不治,檢方相驗發現其頭部、四肢均有新舊傷痕,認定死因與長期受虐有關。台北地檢署去年四月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兩人,案件進入國民法官審理程序。
北院十九日召開準備程序庭,場外聚集逾三百位民眾,手持「虐童零容忍」標語及白花聲援。台北一0一董事長賈永婕日前透過社群號召群眾到場,並在臉書發文強調「社會不能對受虐兒童沉默」。轄區警方為防範衝突,出動多名警力維持秩序,現場未發生脫序行為。
此案引發民間強烈修法聲浪。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要求將虐童致死刑責提高至死刑或不得假釋,目前已獲七點六萬人附議。立委洪孟楷公開表態支持「唯一死刑」,並強調將推動《兒童托育服務法》立法,強化收出養制度監管。
針對修法訴求,法務部指出,一一二年已修正《刑法》第二八六條,將凌虐幼童致死者刑責從原先十年以上徒刑提高至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至於是否再修法?將參考各界意見審慎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