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權益別睡著 請於3月24日前向稅務機關申報出租房屋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差別稅率新制已於去年七月一日上路,針對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納稅義務人,將依其全國總持有戶數適用差別稅率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四點八。不過房屋所有人如果是將房屋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租金標準」,可適用較低稅率百分之一點五至百分之二點四。
稅務局指出,以新竹縣為例,出租房屋四戶以內,每戶稅率均為百分之一點六,五至六戶每戶稅率均為百分之二,七戶以上每戶稅率均為百分之二點四,都較空置房屋適用更優惠的稅率。
稅務局說,所謂「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係指房屋出租當年度租金達財政部公告年度「房屋及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以一一二年度房屋租金標準為例,新竹縣租金標準為房屋評定現值的百分之廿一。舉例來說,新竹縣某房屋評定現值為一百萬元,房東於五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須申報年度租金所得達廿一萬元以上,房屋稅即可適用較低稅率百分之一點六至百分之二點四。
稅務局提醒,符合上述自住及出租房屋要件者,請納稅義務人於今年三月二廿四日以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以利今年五月開徵之房屋稅享受較低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