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爸一人顧倆三歲童浴缸溺斃 檢方相驗偵訊生父請回將解剖
台中市北屯區東光路十六日晚間傳出一起幼童浴缸溺水不幸事件,三歲鄭姓男童獨自在浴室內泡澡,不料疑似溺水昏迷,在客廳照顧一歲妹妹的鄭父,察覺不對發現後緊急向一一九求助,但男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身亡。檢方十七日會同男童父母相驗,釐清死因,檢察官指示十八日解剖複驗,另已訊問完鄭男夫妻等人,訊後無保請回。
據了解,全案檢警將依過失致死、違反兒少法方向偵辦;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表示,將安排社工訪視,也提醒新手父母,一歲至四歲是兒童溺水風險最高的年紀,需高度留意。
據了解,三十九歲的鄭姓男子與妻子育有一對分別三歲、一歲的年幼子女,十六日鄭妻出門到髮廊工作,由鄭男帶子女外出遊憩,傍晚返回北屯區東光路住處後,因需先餵食一歲幼女,就讓兒子獨自在浴室泡澡,約十分鐘後,鄭男未聽見兒子的聲音,前往查看時,赫然發現兒子已經失去意識,疑似溺水。
雖然救護車緊急趕到現場,但是,男童已無生命跡象,經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救後,仍在十六日晚八時許宣告不治,從事業務工作的鄭男十七日晚被帶回派出所詢問時,十分自責、難過,鄭妻也趕到派出所了解狀況,夫妻倆一度抱頭痛哭,悲慟不已。
據調查,事發地點的浴缸深度約六十公分,水深約二十多公分,依照三歲男童正常發展身高約八十公分至一百公分,即使坐在浴缸內,應不至於溺水,男童近日也因感冒有就醫,是否因疾病引發或有其他狀況,後續由檢方、法醫釐清。檢方十七日相驗訊問完鄭男後,命無保請回,全案依過失致死、違反兒少法方向偵辦,檢察官指示十八日解剖複驗。
台中市府社會局表示,確切死因目前由檢警偵辦釐清中,家防中心社工將訪視了解另外一名孩子的受照顧情形,以及家長是否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也會視家庭需求,提供悲傷輔導、經濟資源等協助。
社會局說明,一歲至四歲是兒童溺水風險最高的年紀,讓幼童於浴缸中洗澡時,家長應全程陪同,視線也不應遠離孩童;並在洗澡前準備好毛巾、衣物或洗浴等用品,避免中途離開,以免造成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