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聲音告訴他:要吃蛋塔!中尉排長「偷4顆猛吞」吃官司…判罰還要他賠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林姓中尉排長去年在旗山區華山營區的中山室內,偷吃同袍蛋塔,處罰6000元罰金,同時追徵犯罪所得4個蛋塔。(示意圖/Pixabay)
國軍資通電軍資訊通信聯隊資通支援第三大隊資通三大隊,林姓中尉排長去年在旗山區華山營區的中山室內,偷走中士放在冰箱內4顆蛋塔;涉竊案遭憲兵移送偵辦。林姓中尉排長辯稱,患有精神疾病,且一直有聲音告訴他「要吃冰箱裡的蛋塔」才會犯案,不過法官未採信他的說詞,審理後,依在營區竊盜罪,處罰6000元罰金,得服勞役,同時追徵犯罪所得4個蛋塔,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姓中尉排長,在資通電軍資訊通信聯隊資通支援第三大隊資通三大隊一中隊區域三隊服役,2024年1月22日6時45分許,林姓排長溜到旗山區華山路11號華山營區中山室內,偷走中士放在冰箱內4顆蛋塔,並在3分鐘內,將它食用完畢。
中士發現自己的蛋塔遭竊,通報長官,案情曝光,林姓中尉排長也遭高雄憲兵隊移送偵辦。
調查期間,林姓中尉排長辯稱,患有精神疾病等語,否認竊盜犯行,還說案發當天,一直有聲音告訴他,要吃冰箱裡的蛋塔,就從冰箱拿取食用。
不過此案,林姓中尉排長問答筆錄,尚屬流暢,難認喪失行為能力;因此檢方跟法院都未採信他的說詞,加上他屬現役軍人,在營區內竊取他人財物,以現役軍人在營區犯竊盜罪論處。
法官認為,林姓中尉排長未能與遭竊的中士達成和解或賠償,加上否認犯行態度;審理後,將他依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8款之在營區竊盜罪,處罰6000元罰金,得服勞役,同時追徵犯罪所得4個蛋塔,可上訴。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法官酒駕毀前途!酒測值達「1.05毫克」張軒豪拼緩刑失敗…判4個月定讞
救不回溺水童!金髮YUKI「假義消」亂入害命?「聽見AED」聲明揭貓膩
「春分」走好運!4生肖「官星合身、財星加持」財富、事業雙噴發
好運連噴3個月!3生肖「找到人生新舞台」愛情、財富、事業三喜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