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長1.5個月事務補助費 內政部發函地方春節前10日撥款
立法院日前通過春節期間發給村里長1.5個月「事務部助費」,雖然立法院尚未審查通過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不過內政部今天已發函各地方表示,將全力推動補助地方政府支應發放作業,讓村里長在春節前10日能順利領取,以肯定他們全年在第一線服務的辛勞。
內政部說明,依113年6月19日修正公布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7條規定,春節期間發給全國村里長1.5個月事務補助費,是由內政部編列預算支應。為了讓村里長於春節前領到該費用,內政部持續向立法院爭取預算順利通過,也同時展開相關行政作業。
內政部10月8日已函請地方政府依規定編列預算,內政部指出,考量到春節期間是地方政府資金調度高峰期,為順利在春節前10天完成撥款,內政部今天已發函向各地方政府說明補助申請作業,並請地方政府調查發給人數及所需經費於12月25日前提供內政部,加速作業流程,讓全國村里長一同過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