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佐涉貪.洩密遭押逾300天 1200萬交保

台中市 / 徐孟蘭 楊宗穎 吳伊哲 報導

刑事局前警政監林明佐,擔任台中市刑大隊長期間,涉嫌洩密和貪汙罪嫌,從去年5月3日到現在已經被關押3百多天,台中法院裁定1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但今(19)日上午林明佐的親友和律師,還沒到地院辦理交保手續,法院提醒,如果沒有在21日下午4點前付交保金,就會從23日開始,延長羈押2月。

刑事局前警政監林明佐,去年5月3日被羈押,關押了3百多天後,法院昨(18)日裁定林明佐1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且不可以和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為,裁定消息一出,隔天上午不見林明佐的親友和律師到場,辦理交保手續。

台中看守所副所長鄭哲成說:「我們會評估他的身體狀況,來協助他離開本所,一定要等到法院的釋票來之後,我們才會來做釋放的一個行政流程。」看守所表示,只要收到法院的釋票就會放人,而林明佐在關押期間,情緒和身體狀況都算穩定,是否會坐輪椅離開看守所,會派人前往評估。

林明佐因為涉嫌貪汙和洩密給九州博弈集團被起訴,他過去擔任台中市刑大大隊長,有刑事戰將稱號,而截至今(19)日中午林明佐的親友和律師都還沒現身地院辦理交保,法院提醒,如果沒有在21日下午4點前付交保金,就會從23日開始,延長羈押2月,對於地院裁定林明佐交保,台中地檢表示,正在研議抗告中。

原始連結



更多華視新聞報導
林明佐涉貪1200萬交保 躺擔架離開看守所
繼九州陳政谷2億交保...法院裁定林明佐1200萬交保
南投縣警務參.刑大分隊長涉洩密交保 記小過.調非主管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