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明知違法圖利?翟本喬曝「起訴書找不到這些字」:北檢拿奇怪證據推論
台北地檢署20日開庭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侵占案,柯文哲在庭中聲淚俱下,指檢方以「有罪推定」辦案,還用不雅照恐嚇認罪,引發外界譁然。民眾黨國家治理學院主任翟本喬21日在臉書彙整開庭細節,表示檢方過去提出多項的推論都被一一推翻,結論就是「沒有收賄」。
針對京華城案,翟本喬表示,柯文哲律師先請檢方釐清他們起訴圖利罪的依據,因為圖利罪構成要件是「明知違法」,但律師看完起訴書完全找不到「違反xx法xx條」的字樣。檢察官翻了半天,答不出來,後來勉強說「都更條例」。
翟本喬續指,當時法官追問,「哪一條?有條號嗎?」檢察官語塞,最後只說出「違法準用都更條例」。於是柯文哲的律師拿出早就準備好的答辯內容說明,京華城案根本沒有「準用都更條例」,給予容積獎勵的依據是《台北市都市計畫法施行自治條例》中,關於「細部計畫」的規定,再闡明所有程序依法完成,沒有違法之處,得出結論,柯文哲「沒有圖利」。
翟本喬指出,檢方來拿各種奇怪的證據推論,包括容積率560%根本沒有要,210萬的職務捐根本還不存在,甚至數字也不對,起訴書中1500萬著名的「某時地」等,以上得出結論就是柯文哲「沒有收賄」。
翟本喬表示,檢察官先花了半個多小時做起訴要旨,然後上面列出幾個小時的答辯內容,並不是真正審判的內容,只是對起訴書所載犯罪事實是否承認,及辯護人陳述關於本件之答辯要旨的部分。法官一直希望講簡單一點,因為時間會拖到很晚,但辯護人認為,前面被羈押七個月什麼都不能講,而檢方透過鏡檢在外面一直放話,造成嚴重的不公平,所以堅持一定要講完。這是被告的憲法權利,法官和檢察官都不能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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