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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行老闆騎電動車溯溪PO網 河川署:已觸法

高雄市 / 邱君萍 榮昊北 許利森 鍾孟翰 報導

高雄六龜區是著名的觀光景點,區內不少溪流、河川,就有一名機車行老闆,這個假日到現場,騎著電動機車溯溪,還拍下影片PO網,過程中,在水流比較湍急的地方,後座載的友人還一度摔落水裡,這名機車行老闆說,當時是為了測試機車性能,不過,主管單位河川署表示,溪流河川非一般道路,騎車機車已經觸法,依水利法法規,是要開罰2千5百元到5萬元以下的罰鍰。

男子騎著電動機車,直接騎上溪流上,加足馬力要渡溪,看到溪流水深,都已經來到機車坐墊處,而且溪流湍急,過程中,還載著友人嘗試,隨著溪流越來越深,水流越來越急,加上水下的石塊,讓後座的友人因此摔車了。

男子11月30日,來到高雄六龜區,在荖濃溪上騎車溯溪,拍下畫面PO網,而他本身是個電動機車行老闆,平時就常常會拍攝短影片,來行銷店裡的機車,他說當天這樣做,是為了測試機車性能。

機車行老闆阿虎說:「因為電動機車現在也在風口上嘛,比較多爭議,然後就拍給大家知道說,它的性能它的耐用性到底怎麼樣。」看到當天騎的機車,車身被水下石塊,刮得留下一條條刮痕,從坐墊下也都有黃泥巴,不過他說機車性能沒有受到影響,成功完成測試,只是在河川水域騎車,這樣的行為沒問題嗎,主管單位第七河川署表示,已經觸犯水利法。

第七河川署副署長黃傭評說:「法律的一個規定的用意,就是在保障水資源的合理利用及管理,那避免因為水質汙染,造成水資源無法利用,或是破壞水利設施,或是對環境造成不良的影響。」

依水利法法條,河川區域內禁止,在指定通路外行駛車輛,違者會處新台幣2千5百元,5萬元以下罰鍰,不過會先行勸導,而當事人機車行老闆說,他真的不知道這樣的規定,真的很拍謝,也強調,絕對不會再有下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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